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新时代人民法院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10月19日上午,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第三场记者招待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在会上介绍,新时代的10年,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贺荣表示,目前,知识产权审判范围已经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等相关案件,纠纷类型越来越多样。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3.8万件,年均增长24.5%。
另外,最高法还出台了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出台意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贺荣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推动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制衔接,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国际司法合作交流,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公正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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