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李国英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无法提供部分处方药购进票据和供货方资质材料,依法对该药店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此案违法主体认定正确,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适格,办案程序符合法定要求,证据充分,执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裁量符合规定。
这是辽宁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辽宁省集中整治办”)前不久发布的5个行政执法正面典型案例之一,也是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的一个缩影。
据悉,辽宁全省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旨在通过“六个一批”,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剑指反映强烈问题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经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并印发《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年8月27日,辽宁省政府成立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导小组。
值得关注的是,为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将通过集中办结一批投诉举报案件、纠正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执法制度、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据介绍,此次辽宁全省集中整治的重点为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对市场监管、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18个领域50多个具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及时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辽宁省将及时公布、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相应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发现机制,加大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违纪执法行为核查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跨领域、部门、层级联合执法。
整治行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行动方案》明确,辽宁省各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加强与信访部门、12345热线沟通协调,对投诉举报实行一周内程序性回复、一个月内实体性办理;开展重点领域投诉举报“清零行动”,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部办结,确实无法完成的要建立工作台账,不解决不销号。
9月16日,辽宁省集中整治办发出致全省企业和人民群众一封信,请广大企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参与和监督整治行动,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出力献计,并公布举报邮箱。
动员部署征求意见
为扎实推进整治行动,辽宁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相继召开。
其中,辽宁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要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补齐执法体制机制短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弱项,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要加强统筹协调,拧紧责任链条,扩大社会参与,营造浓厚氛围,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值得一提的是,9月19日,辽宁省集中整治办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就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征求意见。
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们围绕“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行政执法主要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开诚布公的畅谈,共提出36条意见建议。
统筹推进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印发后,辽宁省集中整治办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成立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专班,实行日例会、周总结、月计划的工作机制,开展了建立“包线”“包面”责任制,全面展开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辽宁省集中整治办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辽宁省2022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方案》和《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和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制度为重点,对省直25家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并深入全省市、县(区)26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对专项考核中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实化,确保取得实效。
为摸清情况,辽宁省集中整治办通过实地调研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涉企执法检查中是否存在重复检查、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吃拿卡要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整改。
同时,制定汇总省(中)直部门报送的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备案工作。大力推动全省14个市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指导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年度涉企检查计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辽宁省还集中整治办组织37家省(中)直行政执法部门、1367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已完成对14个市第一批考试合格的62530名行政执法人员新版证件发放工作。2022年两次组织省(中)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线学习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不少于60学时。指导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定期组织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经过近期统筹推进,辽宁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正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