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专题动员部署会,并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强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巡回检察+属地检察+专项治理”的方式,促进野牦牛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种群资源持续恢复增长。
会议要求,要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促进企业合规制度改革落地落实,在依法办理危害野牦牛生存安全刑事案件的基础上,仔细甄别相关涉企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针对企业的涉案罪名,结合办案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犯罪。要针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强化野牦牛等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存在的履职不当行为,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行政诉讼检察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接续监督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