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结账频遭黑手 检察官支招防盗
提供规范自助结账超市防损工作32条具体建议措施
自助扫码结账新模式如今已成不少超市的“标配”,也是不少市民超市购物后结账时的首选。然而,由此也出现了少数人为贪图便宜,不扫商品码,盗窃超市商品的情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自2019年起,北京市发生的利用超市自助结账程序进行盗窃的“超市盗”类案件呈增长态势。检察机关已从完善自助结账超市防损工作机制等深层治理角度,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同时,还提供了规范自助结账超市防损工作的32条具体建议措施。
“超市盗”盯上小额零食
如今,不少超市引入了自助结账机,由顾客自行扫描商品后自助扫码结账。这类方式节约顾客的等候时间,获得不少消费者的支持。与此同时,这项便民手段也被少数贪图小便宜者盯上,用来实施盗窃。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检察网发布的涉及“超市盗”的相关法律文书发现,多起“超市盗”案件中的作案者曾实施了多次盗窃。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一名90后女子在2020年5月至9月期间,利用超市自助结账设备,以不结账、少结账的方式,先后30余次盗窃超市内在售盒饭、蛋糕等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800余元。
另一份由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一名80后男子曾于2020年9月至10月间,先后14次在石景山区某超市,采取在自助结账时对部分商品不结账即带出的方式窃取超市内商品。
北青报记者收集到的相关法律文书中,作案者盗窃的商品以食物、饮料为主,大多数时候盗窃的商品金额不高。
相关法律文书中,实施盗窃者既有90后的年轻人,也有60岁以上的老人。多名作案者有大学文化,有一名在北京某大学工作的女子拥有博士学历,却在2020年3月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商店,多次通过不扫码支付的方式窃取酸奶、牛腱肉等商品。
已有多名“超市盗”被判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介绍,针对“超市盗”现象,北京市检察院组织专班,为全市16个区县“超市盗”案件建立数据库,通过全面分析涉案主体基本情况、作案细节和各类量刑情节,就入罪标准、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制定捕诉指引,统一办案标准。同时,检察机关还结合行政处罚、移转违法犯罪线索等后续处置情况,开展类案溯源治理调研工作,并提出治理建议。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名实施“超市盗”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刑罚。前述在石景山区某超市先后14次采取在自主结账时,对部分商品不结账即带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价值评估,窃得商品价格共计人民币7716.5元。法院判决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李某某退赔被害超市7000余元。
另一名在北京酒仙桥某商店内利用自助结账设备先后30余次盗窃超市内盒饭、蛋糕等商品的女子刘某某,法院认定其盗窃商品共计价值1800余元。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3000元。
检方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
检察院针对“超市盗”情况调研组的成员表示,犯罪嫌疑人实施“超市盗”的主观因素包括法律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或报复心理等。此外,超市自助结账防盗系统薄弱、自行和解环节存在任意性等,也是导致“超市盗”案件及其衍生犯罪高发的重要因素。
为此,8月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从完善自助结账超市防损工作机制、提高商超企业运用科技手段增强防损能力的积极性、建立商超防损工作日常化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等等深层治理角度,向北京市商务局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同时,还提供了规范自助结账超市防损工作的32条具体建议措施。“比如,为更好地固定自助结算纠纷的有关证据,我们建议商超企业在自助收银区依法摄录、传输顾客结账视频信息,店铺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大型超市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哲介绍说,“这些具体建议措施,来自于三年来全市‘超市盗’类案办理经验,以及前期各院就个案办理制发检察建议的治理经验,比较贴近商超自助结账操作实践。”
声音
超市管理人员:新防范技术正在普及中
北京某大型连锁超市的管理人员孙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该超市几乎所有门店均引入了自助结账设备,节省超市人工的同时,缩短了顾客的排队时间,还减少了人员聚集的情况。不过,确实存在有少数人为了占小便宜实施的盗窃行为。
孙先生称,一般来说,自助结账设备区都会安排超市的工作人员值守,主要负责给老年人等不熟悉自助结账机的人提供指导,他们也会关注哪些顾客漏掉了该结账的商品,随时就此加以提醒。“一个值守人员可能要同时负责五六台结账机,会存在顾不过来的情况。”为此,商场还会采取一些技术手段辅助处理。有些问题往往要到盘点时才能发现,这也是部分盗窃者多次盗窃得手后才被发现的原因。
孙先生称,目前已经有一些新技术,能够确保“超市盗”情况发生后,商家能第一时间获得提醒,“新技术是未来的方向,未来会不断得到普及。”
检察机关:录制专题节目现身说法
北京市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检察机关为推动完善商超企业自助结账系统防损工作,参与相关电视节目“超市盗”专题的录制,结合办案经历现身说法,传递法治理念,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将以“超市盗”的“治罪”与“治理”为小切口,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和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并将统筹推进普通犯罪检察和轻罪检察大数据模型及轻应用建设,为跟踪关注“超市盗”犯罪治理前后检察业务数据指标变化提供数据支撑,推动溯源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法律人士:贪小便宜盗窃或将担刑责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也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自助结账机依靠的是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消费者自助结账时应履行诚信原则,自觉扫码付款。不扫码付款拿走商品从法律上说属于盗窃行为,为了贪小便宜实施盗窃,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北京青年报本组文/本报记者 屈畅 统筹/蒋朔)
[ 责编:陈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