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张素)中国官方15日通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孙国相利用担任盘锦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盘锦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孙国相生于1965年2月,1985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他曾长期在家乡辽宁工作。
今年6月2日,官方通报孙国相在任上被查。8月30日,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并被指“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银行贷款、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完)
[ 责编:孙满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