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林金华
落实“四个推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突出“示范创建”,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推进“两项工作”,推升法律服务质效;探索“多元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法治统筹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清远市连续5年法治建设考评成绩稳步提升,法治清远建设内涵和硬件均取得长足进步。今年7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布了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清远市清城区荣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称号,是全省6个获此殊荣的市(县、区)之一;此外,清远市1个单位、3名个人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清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通过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推进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的“四个推进”,推动清远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同时,清远市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为主要抓手,积极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深入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据了解,清远市共有4个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1个村(社区)获评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23家企业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4个项目获评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个项目获评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结合互联网时代特点,清远市司法局创新宣传载体,用好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开办《生活与法》电视栏目,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市民自觉学法用法;开设《以案释法》电台栏目,邀请律师智囊团线上说法,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市民遵法守法,该栏目还获评省“七五”普法十佳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项目。
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真正做到法治惠民,清远市司法局通过推进全面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和高标准打造“一站式办公、一体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两项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近5年,清远市建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24个,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平台全覆盖。其中,清城区法律援助处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清远市法律援助处、清城区司法局石角司法所获评“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此外,全市共有59家律师事务所、299名社会律师分别到1224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相关矛盾纠纷等,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城乡社区“最后一公里”。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清远市司法局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探索完善“警调衔接”机制建设、创新打造“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等举措,探索具有清远特色的多元调解机制,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品牌,积极化解基层矛盾隐患。
目前,清远市已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410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85个,村调解委员会1032个,社区居委会调解委员会192个,个人调解品牌工作室10个,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0余个。其中,清城区司法局获评“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洲心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