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昊
有的人行天桥高达十多米,未设置电梯,病残等群体出行不便,天桥周边环境复杂,增设无障碍电梯需大规模改迁,施工难度大怎么办?
听力残疾人获取言语信息困难,当他们拨打急救电话120时,无法听到或听清对方讲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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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生活中时常要面对种种不便,需要无障碍设施来辅助。对于社会而言,这些设施建设的实施与监督却常常面临“怎么办”的问题。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法治日报》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正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对这些问题予以回应。
2019年11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5541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探索拓展的新领域后,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共同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生活便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
今年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该条例颁布实施后,人行道上的盲道、台阶旁边的无障碍坡道、人行天桥上的升降梯、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建设速度加快。然而,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无障碍设施有而不优、粗而不细、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亟待解决。
在上海市徐汇区,曾有7座人行天桥未设置电梯。其中,肇嘉浜路宛平路天桥地处徐家汇,桥身高达十多米,残疾人等群体出行非常不便。这座天桥已被列入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但因其所在范围内有地铁、高压线等错综复杂情况,施工难度大,工程迟迟没有进展。
2021年4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线索后,交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徐汇区检察院与区委区政府、住建委多次联合对该天桥实地考察后,会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召开全市首例无障碍设施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形成了改造方案。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残联等10余家单位以及18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参与旁听,积极推动全市同一类问题的解决。
参与此案实地调研和公开听证会的上海市人大代表施政说:“在公益诉讼过程中,检察官不仅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储备了大量的建筑知识,该天桥的顺利整改推动了整个上海市人行天桥的整改速度。”
记者注意到,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案件时,实现了“从损害后果倒查追责”向“预防风险督促履职”的转变。
2021年1月,一知名残疾公益人士陈某乘坐电动轮椅车经过深圳市宝安区某路口时,因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破损从轮椅上摔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高检对该线索直接交办、指挥,四级检察机关联动,迅速查明案情、明确责任、落实赔偿、整改修复,并推动宝安区政府开展专项整治、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2021年以来,在最高检的指导和地方检察机关的推动下,一些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立法均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参考和经验。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小切口,但小切口能成就大事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评价说,“公益诉讼检察‘润物细无声’。”
跨越无形“数字鸿沟”
“听力残疾人在获取言语信息方面比较困难,他们听到声音也不等于听得明白,周围的声音世界像是打上了马赛克。”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中国聋人协会主席杨洋说,在无障碍急救平台尚未铺到的地方,仍有很多听力残疾人在寻求急救时困难重重。
“辖区120急救调度系统仅能够接收电话呼救,给听力障碍、言语障碍群体自主报警造成障碍。”2021年1月,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反映的这样一条线索。
收到线索后,建德市检察院立即立案审查。办案检察官赴全市唯一负责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的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确认了急救调度系统不具备文字报警功能,指出这种情形违反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规定,建德市卫生健康局作为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职。
建德市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论证呼救系统平台改造必要性后,向市卫健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建德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尽快完善相关功能,切实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建德市卫健局积极行动,启用了具备“一键呼救”功能的“互联急救”平台,能实时定位注册患者,市民也能通过发送文字内容至指定号码实现文字报警。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导区县检察机关对辖区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进行排查。杭州市检察院与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协调会,明确由市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全市医疗急救文字报警系统建设完善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2021年12月底,杭州市120急救调度系统均已具备文字报警功能。
杭州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信息无障碍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检察建议推动下,人行横道信号灯未设置声响提示装置、残疾人停车优惠无法使用等违法情形均得到解决。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我们关注有形的无障碍设施和无形的‘信息壁垒’‘数字鸿沟’。”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介绍说。
此外,该院还关注常态化体制机制的建设完善,联合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关于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巩固办案成果,强化制度保障。
在最高检指导下,无障碍公益诉讼由杭州市推广到浙江全省,有力推动了高铁站、客运码头、廊道、电梯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目前,最高检正将“杭州经验”向全国推广。
打造协同保护治理格局
2020年9月,最高检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实施与监督依法依规纳入整体公益诉讼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具体实际操作。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554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13件,案件办理数量逐年上升。
今年10月,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
“对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这样一项检察公益诉讼内容被写入草案。
“残疾人权益保障是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个重点领域。”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说,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护,很难通过单个机关或部门的职责履行得以实现,需要全社会多方位的关注。
“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以‘我管’促‘都管’。”胡卫列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综合采取磋商、听证、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自我纠错,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治理格局。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介绍说,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看,绝大多数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实现了维护公益的目的。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实施,有序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案件办理和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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