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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者·正青春丨以青春之我为法治湖北建设增光添彩

□ 奋斗者·正青春□ 本报记者 何正鑫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张思思“多亏有你们帮助,我们才挽回了数亿元损失!”拿到案件终审判决书...

□ 奋斗者·正青春

□ 本报记者 何正鑫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张思思

“多亏有你们帮助,我们才挽回了数亿元损失!”拿到案件终审判决书,陈先生连连向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晶道谢。

陈先生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大型企业负责人,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生意伙伴的恶意构陷而败诉。周晶团队代理该案后,辗转奔走调查获取了关键证据。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新时代成长起来的一大批新青年正在成为湖北律师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肩负守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用奋斗擦亮青春底色,以实干担当起时代重任。”湖北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和周晶一样,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中阳怀揣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始终将敬业和专业作为立身之本。

2020年,陈中阳和同事代理了某银行数百件金融诉讼案。考虑到当时整体经济环境且诉讼名单中大部分都是年轻人,陈中阳在立案之前跟每一名当事人详细释法,努力促成和解。

湖北浩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川执业近8年。他深刻感悟到,哪怕是案件中的一个小细节,都可能影响整个大局。

赵川说,当事人把案子交给律师,就是对律师的信任。“也许对我而言这只是工作的一部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这要求我必须不断夯实本领,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

“孩子快8岁了,再拖着,就真上不了学了!”在湖北襄阳宜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两名老人焦急地向湖北扬律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杨玲求助。

老人的儿子儿媳因感情不和离婚,孙子由儿媳抚养,儿子定期支付抚养费。但儿媳迟迟不安排孩子上小学。

“孩子的受教育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杨玲向当地市妇联、教育等部门反映情况,最终采取诉讼的方式,帮助老人一家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

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杨玲并非独行者。

2013年9月执业至今,湖北嘉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史月丽将大量精力放在了妇女儿童维权事业上,曾荣获“十堰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将矢志不渝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更加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普法教育和各类公益活动,切实帮助青少年、妇女儿童等群体知法、守法、用法。”史月丽说。

扎根基层服务,积极帮扶困难群众,也是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亿如执业以来的常态。

2021年年关,两家建筑企业对于某市政工程款项结算存在争议,直接影响到多名农民工工资支付。姚亿如组织双边协商,帮助大家及时拿到工资。

在涉及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纠纷中,姚亿如帮助企业早发现、早解决,近三年累计协调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3000余万元。

2021年以来,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文恒先后前往省市级大型孵化器、产业园开展主题普法讲座9次,开展民法典实务讲座12次,助力推动民法典进社区、进企业。

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参与专题案例汇编、积极建言献策……湖北青年律师们以各自方式积极融入法治湖北建设,争当新时代法治理念的传播者、践行者。

作为湖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专家讲师团成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婷每年都会到全省各地开展公益普法,近两年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授课20余场次。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森积极参加青少年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普法宣讲,通过参与度高、互动性强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斌将司法实务反映出的法律问题与立法部门积极沟通,先后就著作权法修订调研、《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商业秘密立法、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等提出意见建议。

“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我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积极投身法治湖北建设,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法律智慧和法律力量。”杨斌的一席话,道出了湖北青年律师们共同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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