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张蕾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如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活跃着一支由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他们为群众讲政策、调纠纷、普及法律知识,成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化解身边纠纷
“快1年了都没把买羊款付清,你得给我做主!”今年11月中旬的一天,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尧勒其村村民依某找到该村“法律明白人”努仁古丽·那斯尔,诉说自己的遭遇。
2021年11月25日,夏某从依某处买了49只羊,两人商定总价为72500元。夏某当天付了2500元,过了3天又付1万元,并写下欠条,承诺两天后付清剩下的6万元。但直到今年11月,夏某尚欠依某53940元未还。
努仁古丽联系夏某,夏某称今年生意不好做,还不上钱。努仁古丽向夏某告知不履行合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夏某认识到了错误,当即表示以分期付款方式在年底还清欠款。
在群众身边化解纠纷,是新疆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初衷。
针对乡村振兴进程中常见的涉土地、劳务费、宅基地等纠纷,新疆全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生活在农村、成长在农村、扎根在农村的优势,牵头调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参与社会治理
近日,在伽师县铁日木乡幸福村村民图尔荪·买买提家召开的村民议事会上,大家围绕“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展开讨论。
65岁的图尔荪是村里的老党员,他家墙上挂着一块牌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图尔荪自学法律,总结出“望闻问切”调解工作法,通过“说事评理”,及时有效化解村里的矛盾纠纷。
当天,在“说事”环节,村民们纷纷列举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评理”时,图尔荪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提建议,最终决定由村里组织党员、团员志愿者在主要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对多次违反交通法规、不戴头盔的村民,依据村规民约处罚。
乡村“法律明白人”具有多重身份,是政策法规引导员、社情民意调查员、法律服务先行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今年4月,新疆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2022年底前完成“法律明白人”队伍组建工作。
苏根坡是精河县托里镇浩图那莫墩村村委会主任,也是该村“法治带头人”。近年来,在他的努力下,该村将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融入乡村振兴,建成法治文化公园、法治一条街和法治图书角,让群众在锻炼休闲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
为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新疆各地司法局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培训等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能力水平,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乡村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普法深入人心
新疆全区4.7万余名村级“法律明白人”既是学法良师、用法参谋,又是普法高手。他们走街串巷,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融入日常生活。
9月初,玛纳斯县乐土驿镇白杨树庄村郑某家的棉花地被阿某家的牛群踩踏,两人谈不拢赔偿,向该村“法律明白人”郑会银求助。郑会银实地查看后开展调解,向阿某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阿某心服口服,愿意赔偿3000元。
“一次调解就是一次现场普法。”郑会银说,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这就是共赢。
“12月4日至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12月4日,福海县解特阿热勒镇桑斯孜拜阔克铁热克村“法律明白人”马志国通过大喇叭向村民们宣讲。
近日,马志国带领村民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他说:“通过学习,我意识到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我要带着村民学法、用法,为法治乡村建设出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