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访谈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站位高远、立意深邃、主题鲜明、博大精深,具有强大的政治引领力、历史穿透力、思想感染力、实践推动力,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是我们党续写复兴伟业的政治宣言,必将彪炳史册。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纪疫情影响深远,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体现了党中央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的战略考量,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政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生力军、平安建设主力军。湖北政法系统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一往无前的拼劲,奋发有为的干劲,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政法机关因党而生、因党而兴,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好政法委员会全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用好政治督察、执法监督、协管协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手段,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政治监督,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效体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二、聚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充分彰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建设。要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切实发挥各级依法治省(市、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确保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有效落实落地。要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打造一批具有湖北辨识度、富有鲜明时代感的立法成果,以高质高效立法助力全面依法治省。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使司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行“一网通办”,推动实现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最多跑一次”,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发展和安全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必须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各类要素、各个领域、各方资源、各种手段,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把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政治安全、首责必担”。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做实“平安办+专项组”以及各项联席会议机制,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持续深化“情指勤舆”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公安主推、部门协同的大平安工作格局。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防管控建”一体推进、系统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抓实公共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聚焦“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持续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多层面、全覆盖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常态化,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以共同缔造理念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要加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整合,加强和改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实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聚焦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我们要坚决扛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要强化政治建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要推进科技兴警。依托“1234”工程,积极推进政法智能化实战应用,加强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打造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政法核心战斗力。要坚持从严治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纪法协同,切实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落实从优待警。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为政法干警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