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八五’普法掀高潮,一浪更比一浪超。普及大众靠宣传,罗城民歌效果高。‘八五’普法进乡村,化解矛盾调纠纷。争当守法好公民,社会和谐气象新。”这不是一首诗,而是安徽省池州市运用当地特有的“罗城民歌”谱写传唱的一首普法歌曲。“罗城民歌”曲调优美动听,富有江南韵味,以它为载体开展普法深受当地群众喜爱。
“除了‘罗城民歌’,我们还深度挖掘文南词、青阳腔、龙船调等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群众爱唱、爱听、爱演的普法文艺作品,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马家利说,池州用好地方特色文化进行普法宣传,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动自觉,夯实了法治建设的基础,进而促进了法治池州建设全方位提升、高质量推进,营商环境得到优化,绿水青山得到保护,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法治池州建设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
法治服务让营商环境更优化
网民小陈没有想到,他的一个有关“新建318国道存在交通隐患”的帖文能引起如此重视,马家利两次召开市公安局党委会专门研究并实地调查。1个月后,该路沿线路口装上了红绿灯和交通监控设备,增加了29块宣传提示牌,从此再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池州市公安局创建了“公安面对面”工作机制,面对面了解群众所需所求,面对面解决群众问题,对每一起群众反映的问题从发现到交办、催办、处置、反馈直至回访满意形成闭环,做到“一个问题一清零”。
执法服务有温度还集中体现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池州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全市政法系统涉企法治服务接待日活动方案》,每周三,在池州市行政服务大厅,都会有市委政法委及市直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这里开展“法治接待”,接待本市或在本市开展经营性活动的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听取意见、了解诉求,着力为企排忧解难。自今年2月以来,共解答解决了25名企业负责人反映的问题,接待的33批涉企事项全部办结。
池州市政法机关把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置于优先位置,护航企业发展。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夏季行动,执结涉企案件47件,执行到位金额9323.9万元;推动滞留执行程序的“僵尸企业”快速出清,裁定受理破产36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进万企、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累计走访民营企业845家、政策宣讲162场次、撰写法治体检报告113份、梳理法律风险点604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189条。
法治护航让生态环境更美丽
池州是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生态立市”是池州市委、市政府的首要发展战略。境内长江干线航道162公里,有享誉海内外的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的九华山,生态文明一直是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明显特征和优势所在。
针对池州境内森林覆盖率高、非金属矿企较多、河流众多,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问题,池州市政法机关坚持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思维和替代性修复理念,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联合出台“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矿山修复)”“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实践办法,守护绿水青山。
曾几何时,长江池州段507码头滨江外滩地及周边区域系列污染环境行为、养殖户超规模养殖、搬迁后遗留的污染、长江船舶基地环保等问题突出,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池州市作为长江大保护重要区域、长三角重要生态屏障的实际,以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重点,在公益诉讼办案中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通过建立机制体系,全面推进“主动治水”;协调多部门参与,全力推进“精准治水”;采取跨区域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联合治水”;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全面推进“源头治水”,推动全市形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的理念。
池州市公安机关坚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采取高压态势,做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出快手”“下重拳”。
池州法院系统推行生态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方式,即将涉及资源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含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统一由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进行审理,以专业化审判方式确保审判质量与效果的提升。
法治解纷让矛盾化解更高效
九华山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旅游纠纷时有发生。为此,九华山风景区法院专门建立了旅游纠纷在线调解平台,择优选聘5名人民调解员,采取“互联网+司法服务”的形式,打破距离、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及时调处涉旅客纠纷,让涉旅纠纷线上解、指尖解。
近年来,池州市不断推进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关口前移,做到源头解纷。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市仲裁委、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医院等10家市级单位的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做到关口前移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以依法化解宗教事务内外矛盾、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为目标,建立全省首家维护宗教合法权益工作室——万稼祥工作室。
在做实做好传统人民调解平台的同时,池州市树立“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理念,着力推进了仲裁调解解纷,坚持“能调不裁,先调后裁”原则,聚焦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纠纷、房屋质量等多发高发矛盾纠纷领域,充分发挥仲裁解纷省时省力、灵活简便的特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收费或低收费方式法治化化解这些方面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仲裁调解解纷便民惠民。
据统计,2021年,池州仲裁委受案1155件,受案数居全省第二位;调解和解率达91%,无一件仲裁案件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