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为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深刻汲取鞍钢、马钢、包钢等企业较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应急管理部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对“钢8条”“铝7条”“粉尘6条”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同时,进一步聚焦冶金企业、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等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化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整治内容逐一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两个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2023年2月6日前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本地重点,对照整治内容,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严督细查;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或者仍存在涉及“百日清零行动”重点整治事项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按上限从重处罚。
通知强调,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对专项整治部署慢、工作不扎实的地区进行督办;对执法检查不认真的执法人员,进行约谈、警示、提醒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通知明确,各地要迅速行动,认真查找,主动整改,在2023年3月底前集中消除一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