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这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5年。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斗争精神,办成了一件件大事要事难事,防范化解了一系列重大风险,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即日起,本报开设“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专栏,全面回顾5年间党领导下政法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充分展现全国政法机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风貌,敬请关注。
□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按照原定时间开庭!”2020年春节之际,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审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经过日夜奋战,仅仅8天,“北京云法庭”第一版于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在北京全市上线。当天上午,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赵云和两位人民陪审员在法院登录“北京云法庭”,原、被告代理人分别在家和单位,通过手机远程参加了庭审。
“云”立案,诉服不打烊;“云”庭审,流程无障碍;“云”查控,执行加速度;“云”送达,及时不等待……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法院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改革诉讼服务流程,将诉讼全流程“搬上云端”,释放数字正义新活力。
见微知著。5年间,全国政法机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在笃行奋进中守正创新、在紧扣时代脉搏中担当作为,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改革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构改革
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深化
把握时与势,应对艰与险,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把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职责理顺有机结合,推动改革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深化,一整套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有重大创新突破、体现新时代政法机关特色的改革设计破茧而出——
党委政法委完成机构职能整合工作,内设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抓实抓紧抓好,筑牢国泰民安的基石。
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合理确定四级法院职权配置、案件管辖和机构设置,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定位更加清晰。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实现重塑性变革,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推进公安部机构改革,新组建和整合组建局级机构11个,实现了“脖子”以上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重塑。
整合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的职能,重新组建司法部,优化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体系。
……
5年间,各级政法机关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政法改革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耦合效应不断强化,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彰显。
机制健全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某派出所关于徐某被打的警情,超过24小时还没有在平台反馈处警信息。”“收到!马上录入,感谢提醒。”
2022年12月1日,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黄颖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录平台,查看全市派出所前一天的接处警,发现异常后立即通报。
针对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挂不决等执法顽疾,湖北省公安厅在全警推行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建章立制推动依法受立案、快速侦破案,从源头把好规范执法“第一道防线”。
如果说机构改革重在“强大脑”,司法责任制改革重在“壮筋骨”,诉讼制度改革则重在“通经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着眼于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程序效能,不断完善诉讼规则、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制度活力,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
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健全关键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庭审在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显著加强。
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诉讼程序体系加快构建——
推动修改刑事诉讼法,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一审服判率达96.5%。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成果纳入立法,明确案件适用程序,实现大案精办、简案快办。
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内涵外延接续拓展——
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等基础上,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范围拓展至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全国检察机关5年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
诉源治理改革衔接配套、梯次推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全国法院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80%以上民事纠纷解决在诉前。
5年间,全国政法机关聚焦司法责任制落实的突出问题,不断细化完善配套措施,让司法人员尽好责、办好案,有效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改革后,在人员总体编制未增加的情况下,85%以上的人力资源集中在办案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增长20%,结案率上升18%,一、二审裁判生效后服判息诉率达97.9%。
优化服务
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百瑞景社区的邓女士前不久体验到了一项新服务——通过楼栋公告足不出户就能联系“社区公证员”,咨询办理公证相关事宜。
创新推出“社区公证员”、将公证服务前移到街道社区是湖北省司法厅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探索之举,也是政法改革便民的一个缩影。
改革,如秉轴持钧,以一持万。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努力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一系列的新变化新气象。
新变化,来自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行——
严格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面推行“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建立跨域立案机制,超过95.7%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当场立案,90%的跨域立案申请在30分钟内得到响应。
新变化,来自民事执行改革不断深化——
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发挥政治优势,加强综合治理,强化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网上指挥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
新变化,来自政法“放管服”改革阔步前行——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万项。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实现全覆盖。推出8批次69项交通管理便民改革,为群众和企业减少办事成本800多亿元。推进移民出入境管理便利化改革,98.5%的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91%的群众现场申办出入境证件不到30分钟。
新变化,来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
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57万个,60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全业务、全时空覆盖的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总数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制定实施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基本实现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
又踏层峰辟新天,更扬云帆立潮头。
站在崭新起点上的全国政法机关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有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将政法改革与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政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