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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三清两建"强基固本推进乡村振兴 盘活村集体经济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张继峰隆冬时节,地处伏牛山腹地的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石寨村,一排排挖掘机正在加紧作业,谋划...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继峰

隆冬时节,地处伏牛山腹地的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石寨村,一排排挖掘机正在加紧作业,谋划已久的滑雪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盘活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蓝图正一步步成为现实。

石寨村风景旖旎,旅游资源丰富,但村集体土地、林地被违规占用现象突出,制约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直到“三清两建”工作队进驻靳村乡,这种不良现象彻底改观。目前,村里利用清收回来的土地建设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滑雪场项目等,围绕农旅结合、文旅融合,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这是洛阳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施“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带来的变化。

洛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骁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针对农村不同程度存在的资产管理不善、“村霸”干扰秩序、矛盾易发多发、发展动力不足、自治组织功能弱化等突出问题,全市创造性开展以“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强村民自治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两建”专项行动,推进乡村振兴。

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洛阳市村(社区)清收固定资产估算金额34.42亿元,核减村级债务3.72亿元;清收集体建设用地4.09万亩,清收集体农用地26.4万亩,清收集体未利用地50.48万亩,清收林地62.54万亩,规范合同2.6万余份;刑事拘留“村霸”“村痞”853人;建成各类村经济组织1.1万个、村自治组织2.8万个。

坚持问题导向 破解发展瓶颈

涧西区天津路街道符家屯社区,清收集体资金525.4万元,清收固定资产1014.0万元,核减村级债务967.9万元,清收集体建设用地34.5亩,废止合同50份,规范合同127份。

这是洛阳市集中力量厘清村集体“三资”底数的一个缩影。全市对照资产确权台账,无条件收回被非法强占、侵占、贱租的集体资产资源,按“四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依法废止无效合同。

洛阳市委政法委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县(区)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乡镇(街道)党(工)委负第一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四级联动推动工作开展,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年终统一验收评估的工作思路,市级先后6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褒先促后。

按照“短期抓矛盾化解、长期抓道德建设”思路,综合施策,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嵩县32支“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服务官”服务队144名队员分包联系322个村(社区),累计入村5430余人次,化解矛盾1130余起;新安县南李村镇林庄村充分发挥乡贤“五老”作用,化解矛盾纠纷35起;老城区南关街道工农社区,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矛调工作,化解矛盾151起;伊川县鸣皋镇杨海山村常态化开展“五美家庭”模范榜样选树活动,共评选出五美家庭42户,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等68人次,营造文明乡风,实现农村和谐稳定。

坚持标本兼治 注重长远发展

“年纪大了,种地力不从心,现在全部‘给’了村里,每年净落4000元。”在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崔河村,68岁的脱贫户姬保安和一群村民忙着为浙江来村里投资的西瓜种植商建设蔬菜大棚。

洛阳市委着力建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村民组或行政村为单位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有效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为乡村发展打下坚实经济基础。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有效发挥村民自治主体性、根本性作用,实现农村大事小事有人管,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目前,全市已建立17个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示范单位,其中汝阳县三屯镇东保村被确立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

与此同时,洛阳市坚持把清资产与清“村霸”紧密结合,清打并举,着力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欺压群众等问题,弘扬清风正气。嵩县城关镇西关社区通过走访、举报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核查“涉霸”“涉痞”重点人员15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3人、批评教育12人。

聚焦治理有效 夯实治理根基

洛阳市把群众知晓度、满意率作为评估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坚持全过程、全要素公开公示,全面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三清两建”的热情,全市共排查矛盾6.45万余起,化解矛盾6.42万余起。

如今,“三清两建”已在洛阳市基层走深走实,用法治思维推进基层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工作规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乡村发展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感召力、基层组织的战斗力组织力大大提高,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乡村振兴的政治基础更加坚实。

自“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洛阳市3200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在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占81%,群众参与集体经济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

“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制度机制,推动‘三清两建’工作常态化,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江凌在村级组织调研时说,要通过建强村民自治组织化解基层矛盾和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乡村产业,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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