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要求面向青年演员和经纪人开展思想政治、职业素养、法律法规等培训。教育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做德才兼备、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健全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惩戒。
演员是文艺工作者,通过表演塑造人物形象、传递精神思想。他们的一举一动常常牵动观众的目光,影响广大受众尤其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期的青少年。也正因如此,演员应该具有更高的道德素养。然而,近年来在文娱领域,个别演艺明星不断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偷税漏税、涉黄涉毒、虚假代言、酒驾醉驾、行帮陋习……这些行为给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必须严肃整治。
为整治文娱领域相关乱象,净化行业风气,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多个文件,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严把导向、严加监管,不断强化行业管理;相关行业协会也制定了自律管理办法,对行业不正之风郑重说“不”。个别演艺明星之所以违法违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与个人社会责任感缺失、自我约束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不正确、追逐享乐和拜金主义有重要关系。
此次《规划》明确要对演员等文艺从业人员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要求健全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惩戒。这意味着演员等文艺工作者必须不断提升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而通过常态化培训指导,可以让其心中永久设立一道红线,不越雷池一步,更规范地去开展文艺创作,这也有利于促进有潜力的青年文艺工作者加速成长。
守法才能行稳,修德方可致远。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并非个人私事,而是事关文艺行风,事关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包括演员在内的所有文艺工作者都要敬畏法律,珍惜自己的羽翼,重视社会影响,秉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坚守艺术初心,真正成为真善美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示范者,给青少年树立好榜样,给社会以积极向上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