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法治热点

·海南屯昌“检察蓝”用心用情用力呵护“少年的你”  2023-01-16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王某自幼由爷爷照顾,父母因离异对王某疏于照顾。经检察官走访调查,王某在被侵害后出现叛逆、早恋迹象,甚至...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王某自幼由爷爷照顾,父母因离异对王某疏于照顾。经检察官走访调查,王某在被侵害后出现叛逆、早恋迹象,甚至出现辍学念头。为此,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的父母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依法带娃”。

随后,屯昌县检察院联合妇联,邀请专业指导老师“一对一”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心理关爱组织对王某进行持续跟踪帮扶,王某逐渐回归正常生活。

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目标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注重将检察职能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结合起来,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教育、事后帮教”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打造新时代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努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铺平道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屯昌县检察院检察长宁丽表示。

惩治保护并重

教育挽救并行

2021年10月、11月,屯昌县检察院介入引导侦查陈某某强奸未成年学生案和龚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在掌握案件情况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从快批捕陈某某、从重起诉龚某某。

“我们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倾向,全身心投入惩治与保护并重、教育与挽救并行的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中。”屯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树旗告诉记者。

在办案中,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屯昌县检察院寓教育感化于办案之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宽,实施精准帮教,为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铺就阳光之路。2019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共依法不捕涉罪未成年人33人,不起诉29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就业17人、回归校园继续读书2人。

同时,屯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分流作用,依法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019年至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体适用率达到92.06%,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注重强化与公安机关沟通与衔接,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曹树旗说。

加强救助力度

修复社会关系

2022年4月4日12时许,符某乙(案发时12岁)因没有和父亲符某甲吃午饭被打了两巴掌,遂报警称其被父亲性侵,并详细陈述被性侵5次的事实。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符某甲被屯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符某甲拒不承认强奸事实,2022年4月19日经屯昌县检察院批准以猥亵儿童罪将其逮捕。在审查起诉阶段,屯昌县检察院提审过程中,符某甲承认2次强奸事实,屯昌县检察院于同年7月15日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我们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符某乙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为被害人符某乙办理入学手续。”屯昌县检察院专委李向裕说。

与此同时,屯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屯大侠未检分队”心理辅导团队优势,联合司法社工、县妇联等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组织,对符某乙进行心理疏导、关爱教育,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扶相结合,目前符某乙生活状态良好,情绪稳定,心理救助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与本院控申部门协作,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符某乙申请发放救助金1万元。

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避免就案办案,主动延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触角,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打出“提起公诉+支持起诉+心理救助+司法救助”的“组合拳”,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展现检察温度。

家庭教育指导

精准帮教管护

2021年6月,未成年人杨某因受不正确消费观念的诱导,来到屯昌县城欲盗窃某名牌手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屯昌县检察院委托司法社工对杨某进行社会调查。

调查显示,杨某成绩优异,但因上中专后父母不让自己选择喜欢的专业,且加上平时父母管教过于严厉,致使其出现叛逆情绪,逐渐结交一些不良社会青年,沉迷网络游戏。父母监护管教的不恰当、社会闲散人员的不良影响,使杨某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我们建成全县未成年人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未成年人工作室,委托司法社工为杨某制定‘一对一’跟踪帮教方案,以及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实现了有效回访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切实落地。”屯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李容说。

在检察官、社工的教育引导下,杨某已经回归校园。屯昌县检察院还对接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专家库,为杨某父母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强化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责任,屯昌县检察院联合屯昌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于2022年2月牵头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在厘清职责分工、引进社会力量、加强资源共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探索一体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近日,李灵(化名)等数名家长从乡镇赶赴屯昌县检察院举办的“家长课堂”。课堂上,家长们认真倾听检察官宣讲的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一一记下重点。活动结束后,李灵和其他几名家长从李容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屯昌县检察院开始举办“家长课堂”,结合法律法规与所办真实案例,由检察官为家长们讲解家庭教育中的“小妙招”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亲职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与此同时,屯昌县检察院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包括检察长、院领导、未检干警在内的检察官共受聘担任屯昌县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面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据了解,屯昌县检察院持续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与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筑牢校园安全管理“防火墙”。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