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公益诉讼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春可见辽阔草原万马奔腾,夏可观蓝天碧水仙鹤飞舞,秋可听茫茫芦苇百鸟啼鸣,冬可赏千里雪原冰上捕鱼……这就是位于松嫩平原西部的鹤乡——吉林白城。
近年来,白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湿地生态立体保护“恢复性+预防性”公益诉讼,加强溯源治理,推动完善系统治理、保护优先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湿地公益保护合力,切实筑起湿地生态保护的检察防线。
守护“中国白鹤之乡”
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镇赉县境内,是吉林省最大的湿地保留地,更是东方白鹳、白鹤等珍稀濒危水禽的栖息地,被誉为“中国白鹤之乡”。
2015年,莫莫格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湿地资源严重萎缩。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试点单位开启探索湿地公益保护之路。
“我们派出公益诉讼办案组,多次实地调阅近年的刑事、行政卷宗,发现保护区内存在严重挖取、贩卖湿地表层土行为。”时任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任刘琳介绍说,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发现挖取贩卖湿地表层土屡禁不止的关键,是存在多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
为此,办案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别向镇赉县政府、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镇赉县委、县政府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制发《镇赉县开展嫩江湿地非法取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签订《关于在非法取土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成立联合执法专案组,至此,破坏湿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以此为契机,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莫莫格湿地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1件,推动治理修复湿地3.9万余亩。针对非法围垦、非法围堤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共立案调查16件,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被围垦种植农作物的湿地2300余亩,拆除非法围堤设施3处。
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向海国际重要湿地位于通榆县西北部,是以保护丹顶鹤等珍稀水禽和蒙古黄榆等稀有植物群落为主要目的的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我们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组织辖区各检察院通过多种途径发现野生动植物、外来物种入侵等线索。”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宏剑说。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向海湿地内被盗伐、毁坏的蒙古黄榆多达3343株,在通过现场走访勘查,制作询问笔录、拍照等形式固定证据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栽植黄榆、家榆苗木共计两万株,并建议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保护了向海湿地内的珍贵植物。
近年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向海湿地辖区内非法狩猎案件10件,涉及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麻雀60只,责令违法行为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21980元。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在向海湿地持续开展系列生态保护工程,进行湿地生态监测、野生动物救护,参与鹤类人工繁育与驯化工作。
三级联动保护湿地
2022年6月1日起,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湿地保护提供重要法律保障。白城检察机关对莫莫格、向海湿地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发现由于违法成本较低,破坏湿地及损害野生动物行为还时有发生。
“行政机关虽然加大监管保护力度,但依然存在职责划分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湿地保护急需在工作机制和立法上予以完善。”刘琳说,鉴于涉及地方立法,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移送了相关案件线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三级联动在镇赉县召开磋商会,为吉林省内27个湿地保护区32个湿地公园开启湿地预防性公益保护之路。吉林省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形成了《莫莫格保护区湿地公益司法保护磋商会会议纪要》,以此作为检察办案重要参考依据,促进精准监督、科学监督,助推提升工作质效。
目前,莫莫格保护区内增建了17处人工招引巢,为野生鸟类繁殖提供有利条件。周边区域以村为基本单元建立生态共管责任区4个,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破坏湿地现象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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