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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除诉前保全措施酒店得以正常运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宇 通讯员许景峰“如果不是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为我们及时解除了诉前保全措施,这个酒店真的就活不过来了。”近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宇 通讯员许景峰

“如果不是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为我们及时解除了诉前保全措施,这个酒店真的就活不过来了。”近日,被告辽宁省大连市某酒店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征得原告方同意,及时解除了对其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使该酒店得以继续运营。该酒店负责人对法院连连表示感谢。

涉企案件办理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4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各地法院在涉企案件诉讼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防范、处置。沙河口区法院对此次案件的办理,为涉企案件评估机制交出了一份生动“答卷”。

在原告大连某公司与被告大连某酒店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向被告供货,但被告未按约定给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沙河口区法院依原告申请,依法冻结了被告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时口头承诺,在被告当日支付部分货款15万元后,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

但在当日被告如约向原告支付15万元款项后,原告却失约了。之后被告反复与原告沟通,原告均置之不理。被告遂向法院提交了解除诉前保全申请。

按照相关规定,在被告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法院不宜依职权解除对其诉前财产保全。但沙河口区法院法官在收到被告申请后,没有轻易作裁判,而是第一时间来到被告大连某酒店,实地考察了酒店的资产状况和运营情况,同时了解到该酒店近年来经营艰难的情况,而当日支付给原告的15万元款项,也是酒店员工为了自救,主动借给酒店用以维持经营的。

该酒店负责人对法官说:“现在急需被冻结账户中的资金盘活和维持酒店的运营,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冻,酒店就真的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经过实地考察和细致了解,综合评估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对被告正常运营的影响后,承办法官认为,如继续采取保全措施,极有可能对被告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员工就业和社会稳定。如果及时解除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将被告继续运营的影响降到最小,既可以使酒店在疫情和举债的夹缝中生存下去,也有利于原告后续权益的及时兑现。

根据评估结果,案件承办法官决定,立即到原告所在地进一步摸清原告方的真实想法。

原告负责人直言,达成和解协议当日的确说过被告支付15万元欠款后,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诉前保全措施,“但那只是为了让被告尽快将欠款付给我们。如今被告欠我们货款长达3年之久,如果现在把被告的账户解冻了,岂不是失去了确保被告履行的‘杀手锏’?”

摸清原告方的想法后,承办法官对原告负责人说:“你善意地给被告一次机会,也为你们最终实现全部权益铺就了一条路。如果堵死了公司的生存渠道,酒店就真的没有了履行能力,你们的合法权益也难实现。”

法官一句句真情实语,最终打开了原告的心结。近日,原告向沙河口区法院递交了解除对被告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据此依法解除了查封的被告银行账户。被告方表示一定用心经营,尽最大努力按期偿还原告的剩余款项。这起涉企生产经营纠纷案就此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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