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陈苗
“今晚由我来领学《不唠叨也能让孩子更主动》,孩子不听话就对他吼叫、打骂,不仅让亲子关系紧张,还会导致孩子产生叛逆心理……”5月11日晚上8点,由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社会组织“心灵家园”共同搭建的“朗读8:00”家庭教育线上微信群准时开课。
不同以往的是,此次授课的并非家庭教育指导师,而是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现身说法向更多家长普及“依法带娃”的重要性。
这是洪泽区检察院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学时积分制的生动一幕。2021年5月以来,洪泽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在办案过程中探索这一机制,让失职父母“持证上岗”。截至目前,已有11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均适用家庭教育指导学时积分制。
制发《督促监护令》
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据介绍,失职父母通过学习“打卡”、参加家庭教育沙龙等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完成50学时积分任务即可持证上岗。“持证上岗关键不在于‘证’,而在于‘学’,让失职父母学习可量化。”洪泽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学良向《法治日报》记者谈起推行这项制度的初衷。
2021年1月,张学良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涉案时刚满16岁的王某从小跟年迈的奶奶长大,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对他关心较少导致亲子关系疏远。长期缺少关爱和正确引导,初中辍学的王某结识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学会了抽烟喝酒,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夜不归宿。为满足个人挥霍需求,王某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超市香烟。
“我们在外辛苦打工不都为了孩子,他自己不争气,不好好学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案发后,在与王某的父母交流时,张学良发现王某的父母存在主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等问题。
在对王某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后,2021年3月,洪泽区检察院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王某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深刻剖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存在监管缺位、缺少关爱教育的问题,要求监护人调整工作、生活重心,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感谢检察官的督促教育,我一定会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加强监管,坚决不当‘甩手家长’。”收到督促监护令后王某母亲作出承诺。
为帮助失职父母提升监护能力,洪泽区检察院委托社会组织心灵家园对王某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张学良发现王某的父母虽然表面态度好,但仍然以工作忙为由,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积分量化学习效果
失职父母合格上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家庭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尤其是“问题家庭”不可能通过一次训诫、一次教育就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何让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可量化,让失职父母真正合格上岗?2021年4月,来自人大、政协、教体局、团委、妇联等部门代表会聚洪泽区检察院,就如何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教育指导进行讨论。会上张学良结合司法办案,提出家庭教育指导学时积分制的设想。
经过几轮的探讨论证,2021年5月,该院联合区教体局、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或委托司法行政部门、其他有关社会组织进行补充调查。根据社会调查和监护状况评估,对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启动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设置家庭教育指导学时积分制。
积分由检察环节必修分和社会环节选修分两部分组成。必修分将监护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监护能力等方面“硬指标”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选修分侧重道德习惯、人格健全、亲子关系改善等方面优化。根据监护人积分情况进行等级评定,评定为优秀档次可视情况缩短家庭教育指导期限,以及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限,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则反之。如果造成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考察规定,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
2021年6月,洪泽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8名未成年人参与的聚众斗殴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张学良发现他们的监护人均存在监护不当问题,遂联合公安机关对8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集中进行训诫。
根据调查情况,该院委托“心灵家园”从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家庭监护质量及家庭监护能力3个维度、40个具体指标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作出监护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该院制发《督促监护令》强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制定为期3个月专业化指导方案,采取学时积分制方式,通过“1+1”单独辅导、课堂教学、实境教学获满30分必修分。
“以前对孩子的关心就是给钱,却忽略了他的情感需求,作为母亲我很少倾听孩子真实想法,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才使他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一次家庭教育沙龙会上,该案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分享学习心得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让失职父母‘持证上岗’,帮助父母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提升陪伴的质量,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通过学习让家长们对自己重新审视,也让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有了重新认识。”洪泽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艳说。
设家庭教育指导站
学校社区跟踪效果
根据家庭教育长期性、复杂性特点,为确保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可持续性,洪泽区检察院加强与学校、社区合作,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完成检察环节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后,由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或社区做好持续跟踪,并设置20分选修分。
2021年11月,洪泽区检察院联合教体局在该区24所中小学校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构建检校协作机制,同时建立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实现检校案件线索移交、失管未成年人信息等方面互通。家庭校内指导站以中小学德育老师、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为骨干力量,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个性化家庭教育方案,为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育儿先育己,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合格的父母才能更好成为孩子的引路人。”2022年5月,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石海伟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洪泽区实验中学进行法治宣讲,并结合司法办案就学校存在不良现象与老师、家长进行座谈,通过检校、家校合作做好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溯源治理。
针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期满的非在校生,该院坚持以“三全”社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为主阵地,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进社区,加强涉案家庭教育后续指导。
为促进家庭教育成果互相转化,洪泽区检察院建立回访反馈机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回访,了解涉案家庭教育问题改善情况。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指导“三卡一袋”档案,确保涉案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家庭监护状况、家庭教育评估意见、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四个清楚”。
针对家庭教育状况仍未改变的,父母监护责任仍未落实的,启动强制措施,会同公安机关向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将家庭教育评估结果作为支持撤销监护权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的参考依据。
江苏省人大代表刘卉曾参加过洪泽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举办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对这项工作感受很深:“‘熊孩子’背后往往有一个‘熊家长’,让失职父母‘持证上岗’,将监护状况有无改善、亲子关系是否修复等方面作为家长结业重要标准,能够推动家长和未成年人共同成长,这种做法非常好。”
上一篇:昌平法院积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下一篇:法院随判附送“两书”唤醒沉睡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