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傲多
“从她出生以来,对面那个人从来没有管过她,没有抱过她”“对面那个人来看她的时候带着同父异母的妹妹,这让她无法接受”“幼儿园的时候,她看到其他小朋友有父亲的陪伴,而她没有”……
16岁女孩菲菲作为原告坐在法庭上,泪流满面地陈述道。对面被告席上坐的是他的父亲,菲菲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王凤莲了解到,菲菲的这些认知有些来自母亲,有些来自一起居住的外公外婆,有些来自父亲陪伴的缺失。庭审后,她花了2个小时给菲菲讲述成长故事,希望她把心放到阳光下晒一晒,带着爱去看这个世界。
这是叙永法院提升家庭教育监护质量的一个缩影。
机构改革后,叙永法院保留了四川省基层法院中唯一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精选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与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助理组成审判团队,实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助推建立家庭教育缺失工作机制。
庭审增加教育环节
“离婚六年,所有的仇怨都应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孩子何其无辜,有什么理由让孩子为你们失败的婚姻买单,你们对彼此的仇视和无意中透露给孩子的那些不好的过往,已像利剑深深插在了孩子心上。请你们停止敌对的态度,教孩子看到彼此的美好,给孩子一束光,不要再让阴霾笼罩她的人生。给她一束光,让她的人生更敞亮。”在菲菲诉父亲一案中,王凤莲在庭审过程中对菲菲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最终,菲菲父亲表达了自己的悔意,菲菲亲口告知父亲她的电话号码,并添加了父亲的微信。
从2020年7月起,叙永法院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不当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监管缺失、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庭,在庭审过程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环节,由承办法官进行家庭教育干预,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
记者了解到,叙永法院对涉未成年人的刑事、家事、治安处罚行政案件和未成年人之间的侵权案件,每案开展监护人履职情况调查分析,研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性、可行性,确保不遗漏一个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当事人。
叙永法院院长刘剑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及对涉案家庭的调查发现,在大部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纠纷等涉少家事案件中存在不当家庭教育,对不当家庭教育进行有效干预,能减轻家事案件中因监护人之间的矛盾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适时发出“告诫书”
16岁的小海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为避让路上积水,将坐在对向车道护栏边的老人艾某撞倒,造成车辆受损,艾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小海驾车逃离现场。民警在小海家中将其抓获归案。检察机关指控小海犯交通肇事罪,向叙永县法院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小海及其法定代理人马某光、王某英自愿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书面谅解。小海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适用缓刑。
本案宣判后,鉴于小海父母具有对小海成长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未进行正确引导和有效矫正、为小海购买无牌摩托车并放任其无证驾驶车辆等严重的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情形,叙永法院向小海父母发出《责令履行监护职责告诫书》,列明他们的失职行为,责令他们对小海严加管教、给予正确的人生引导。
小海父母在收到告诫书后,表示已认识到自己在监护过程中的过失,今后会对小海严加管教。针对小海害怕被同学嘲笑,不想继续就学的问题,叙永法院指派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助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指定其班主任作为小海在校期间的社会观护员,助其继续完成学业。
叙永法院还向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学校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普法宣传。小海毕业后,叙永法院与工商联及爱心企业联动,帮助他就近联系务工岗位,使其成功回归社会。
刘剑说,一些父母缺少正确的教育方式和正确的成才观,存在重智轻德和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有的甚至将实施家庭暴力混同为家庭教育方式,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使一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家长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家庭教育指导的资源相对匮乏。
叙永法院以该案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监护人,一律发出《责令履行监护职责告诫书》,要求监护人每半年向法院报告监管情况,并定期到学校、社区了解监护人履职状况,补齐家庭监护短板,形成家庭、学校、社区、司法有机结合的四位一体监管、保护体系。
探索建立协作机制
2021年10月28日,叙永法院向一彩礼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当事人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于次日与妇联相关人员联合依令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叙永法院发出的首张、也是四川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叙永法院以该案为契机,就此搭建合作平台,与民政、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签署《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专项工作合作协议》,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信息沟通,推进责任落实。
刘剑告诉记者,叙永法院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立家庭教育工作站,以革命先辈家书墙、《给父母的一封信》等图文内容上墙,举办家庭教育小课堂、家风微讲座,播放家庭教育宣传片,传递文明进步的家庭教育观念,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固定场所。
此外,选聘14名家庭教育研究会专家、家庭教育指导师、儿童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团队,负责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过程记录、结果评估,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提供师资保障。
叙永县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处,是四川省最大的少数民族杂散居县。同时又是一个务工大县,全县有留守儿童9700余人。
刘剑告诉记者,家庭教育工作站设立后,还存在一些难题待解:因空间及父母配合程度等原因,对留守儿童父母实施家庭教育指导较难实现;指导站无独立编制,无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及运作;青少年教学、心理学等专业化知识培训欠缺;经费保障困难,作用发挥受限等。
“下一步法院将加强留守儿童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配合度,实现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优化跨部门协作方式,制度化运作填补协作盲点;多单位协作开展专业化培训;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来源,保障资金来源多样化。”刘剑说。
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自2022年1月1日起,叙永法院向离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案件当事人一律发出《关于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职责的告知书》,已发出告知书189份。
同时,依托“一校一法官”机制,以“1名驻校法官+1名公益家庭教育指导师”形式组建志愿服务小分队,分组分片确定责任区域,开展涉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跟踪回访、家庭教育指导、巡回审判等。
指导师团队与志愿者联合深入学校、村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讲,受众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和教育质量。
叙永法院与司法局、工商联及县内爱心企业共同开展“企望未来”志愿服务行动,对42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为3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持续五年的每月500元至800元学杂费捐助,为8名涉案未成年人协调解决政策性救助,帮助涉案困难家庭走出心理和经济困境,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洋洋一家就是受益家庭之一。
洋洋(15周岁)与小杰(11周岁)自父母分开后,长期跟随父亲张某生活,后因办理户籍登记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张某与洋洋、小杰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上的关系。张某与前妻秦某协商,由张某继续抚养洋洋、小杰未果,遂到法院起诉追索其垫付的抚养费。
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未果,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之后,洋洋、小杰由秦某接回,并将其与另外三名子女一并托付给其母亲照料,自己外出务工。后来,洋洋因与外婆及秦某现在的婆母发生纠纷,离家出走,到法院向承办法官求助,并表示想报复母亲一家。
叙永法院立即启动“民转刑”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及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工作机制,委托家事调查员对洋洋的家庭生活学习现状进行调查,形成报告;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缓解抑郁情绪;联系县妇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家人加强沟通互动,修复亲情关系。
“我们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落实专人观护,严防‘民转刑’风险。”刘剑说,通过县扶贫基金会联系某协作学校为洋洋提供就学机会,免除相关费用,帮助洋洋继续就学,引导其放弃实施暴力的想法。
与此同时,法官协调民政部门落实洋洋、小杰的低保,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法院通过与爱心企业建立的关爱救助项目,为洋洋继续就学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费用,并在未来3年就读期间每月为其提供生活资助。
目前,洋洋已顺利就读某院校,在校表现良好。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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