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芬棉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抓好《总体方案》的落实,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十四项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自2018年11月起,股票发行注册制相继在上交所设立的科创板、深交所设立的创业板及北交所试点施行。总的看,经过4年的试点,市场各方对注册制的基本架构、制度规则总体认同,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功能作用明显提升,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发行人、中介机构合规诚信意识逐步增强,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更趋完善,市场结构和生态显著优化,具备了向全市场推广的条件。
这次改革将总结试点注册制经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注册制安排。此次改革涉及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内等十四项规章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