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7日讯 记者张晨 2月7日下午,第六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周强指出,中新两国互为高质量合作伙伴,法律和司法是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两国最高法院围绕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目标,不断深化国际商事、知识产权、法官培训等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在造福两国人民、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发展繁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走过6年历程,未来双方司法合作前景更加广阔。
周强表示,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新加坡最高法院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加强交流互鉴,共同把握新机遇,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希望双方秉持开放精神,持续凝聚合作共识,分享经验,不断增进合作动能,努力把合作共识转化为更多务实成果,共同打造两国司法领域高质量合作新标杆。
梅达顺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新中两国双边关系不断加深,在诸多领域达成重要成果,在司法交流方面实现了多个重要里程碑。圆桌会议已经成为新中两国司法界交流观点、开展合作,制定未来双边司法合作路线图的重要平台。疫情发生以来,两国最高法院克服挑战,坚持举办圆桌会议,充分彰显双方友谊之深,双方合作决心之坚定。希望双方开展坦诚而深刻的交流,分享双方经验,推动两国司法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围绕“统一法律适用的机制与举措”、“复杂诉讼管理的最佳实践”、“跨境商事诉讼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问题”及“跨境破产”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
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制度机制,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的有关情况。他表示,中国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统一法律适用各项制度机制,着力解决法律适用分歧,推广类案检索制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构建案例指导体系,加强裁判要旨梳理提炼,多措并举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落实院庭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正确适用法律职责,加强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研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庄泓翔,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法官符晓平、高等法庭法官兼转型与创新主管法官艾迪阿都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新加坡最高法院、律政部、驻华大使馆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