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今年我要多养几头猪,多种一些菜,多挣一点钱……”2月7日,在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上,接过救助金的老张激动地表达着要把日子过好的心情。
2022年末,讷河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在帮扶工作中发现,退役军人老张系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经初步分析认为,老张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便立即将该情况反馈至院里。
该院在得知情况后,依据《讷河市人民检察院、讷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立即组织干警上门走访了解老张实际情况。
经了解,1993年12月,老张应征入伍,服役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并入了党。退伍后返乡工作。2022年4月的一天,老张骑电动三轮车与村民赵某的铲车发生碰撞,二人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随后赶到现场的赵某儿子,不问青红皂白,随手从车上取出铁管,赵某在地上捡起一根锹把,父子二人对老张实施殴打。经相关部门鉴定,老张评定为八级伤残。赵某父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同年7月,经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父子二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零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但因被告人家庭困难,并无赔偿能力,致使老张一分赔偿款也没得到。
案发后,老张体弱并无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孩子上学需要费用,母亲因阿兹海默症长期需要照顾,五口之家只能依靠妻子种地为生,加之老张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家里更是债台高垒。
在办理这起因案致贫的案件过程中,该院坚持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及时将老张的情况通报给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议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同时,结合其家庭变故,该院驻村工作队多次上门开展思想疏导工作。
经该院审查,申请人系退役军人,符合救助条件,且属于国家重点救助对象,经讷河市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作者:何其伟 李新阳 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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