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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永恒从检为民 深情永驻瑶乡大山

□ 本报记者 张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召开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

□ 本报记者 张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召开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曹艳群去世时年仅36岁,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兼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工作负责人、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曹艳群的家乡资源县是高寒山区,也曾是国家级贫困县。年少时的她,靠优秀的成绩考入了重点大学法学专业。

2008年,曹艳群大学毕业时,同时收到两份录取通知,一份是研究生入学通知,一份是资源县检察院录用通知书。

与很多走出来的年轻人不同,她选择返回家乡。《法治日报》记者走近曹艳群生前同事和家人,听他们追忆曹艳群求学和工作的心路历程,记述她为党的检察事业奋斗的拳拳赤子之心,时刻把家乡群众冷暖放在心头的殷殷桑梓之情。

“‘骨头案’我来办”

资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蒋勇刚与曹艳群在2009年便相识。他告诉记者,曹艳群曾负责侦查监督、刑事检察工作,她工作极为认真细致,经手的案件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把握都非常精准,是民警们特别愿意联系的检察官之一。

蒋勇刚讲起令他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一起警情中,被害人与几名伙伴在河中游玩,打闹中不幸溺亡。家属报案时已事发多日,且无目击证人,犯罪嫌疑人不认罪。

案件陷入僵局,蒋勇刚联系了曹艳群。

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在水中有无身体接触、有无拖拽动作等关键证据,当时已怀孕的曹艳群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她到案发地挨家挨户走访查找证据线索,最终在一户居民家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关键证据。她列出详细的讯问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加强审讯,在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最终认罪。随后,她根据刑事司法政策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组织双方调解,促成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

曹艳群待人热情,又勤于钻研法律,善于剖析案件,乐于与人探讨,资源县检察院里许多人和蒋勇刚一样,都愿意向她请教。他们说:“曹艳群让人发自内心地敬佩。”

在同事们眼里,曹艳群是出了名的办案“求极致”,并且吃得了苦。

曹艳群到第三检察部不久,就主动承办了一起30余年的信访积案。这起案件的卷宗仅有一页,案件知情人和证人要么亡故,要么失联,是件“骨头案”。

“‘骨头案’我来办。”曹艳群主动请缨。她与同事驱车2000多公里到湖南、广东等地寻找关键证人。数月下来,她走访证人50多名,制作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写下100多页的审查报告。搜集到大量详实的证据后,她邀约双方当事人、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律师,组织检察公开听证会,还原案件真相,深入释法说理,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曹艳群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出生前一天她还在外地开庭;小儿子因她驱车到偏远乡村办案取证,连续加班熬夜导致羊水破裂,早产了一个月。

曹艳群的丈夫蒋涛是资源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他告诉记者,曹艳群给他最初的印象是性格阳光、外表文弱惹人怜爱。深入了解才发现,只要触及工作,她就展现出内心的坚实、果敢和担当。

坚守对大山的诺言

曹艳群的办案数量,同事们用“常年位列榜首”来形容。

她生前办理的案件全部“零差错”,先后获得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2次。她所办理的案件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谈及女儿选择法律专业的原因,曹艳群的父亲曹平说,她看到有邻居生活贫寒,为了赚钱贴补家用,却因不懂法触犯了刑法。曹艳群感到心痛,她说:“家乡懂法的人太少,学好法律能为大家服务,为家乡做很多事情。”

“留在大城市”曾是曹平对女儿的期待。而曹艳群的想法很质朴,她说:“家乡更需要懂法的人,回来也能为你减轻些负担。”

曹艳群回到瑶乡大山中最基层的检察院,从一名书记员开始,担任过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她曾获得组织关注,拟提拔到乡镇担任领导。但她决定继续在检察领域“深耕精耕”。

工作之余,曹艳群刻苦攻读在职研究生,成为资源县检察院唯一一个“双证”硕士,也弥补了自己的遗憾。

“边远山区的‘小基层院’很难招到学历高的人,都不愿意来。”资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希安的话,也印证了曹艳群笃定的坚守。

心系大山中的群众

“曹艳群从不‘就案办案’,总想着能为群众多做点有益处的事儿。”资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说。

在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曹艳群敏锐地发现在校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上存在风险和漏洞,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她主动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促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并写下《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担起监护职责,推进开讲“法治第一课”,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在办案中,她时常为家庭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掏路费、买饭,积极为被救助人争取司法救助款,还帮忙办理转学和减免借读费等事宜。很多被救助的青少年都称她为“检察官妈妈”。

除了日常办案,曹艳群还曾承担扶贫工作。资源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毛佩荣说,4年前的冬天,她随曹艳群去慰问贫困户。山里刚下过雪,路面已结冰,路被压折的松竹挡住。曹艳群找来结实的枯草绑在鞋底步行进山,把慰问金和物资送到贫困户手里。

2021年,曹艳群担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并主管司法救助工作后,主动到各业务部门了解情况,摸排案件线索。

很快,曹艳群发现部分群众因不了解政策,没有主动申请司法救助。曹艳群主动为群众讲解,帮助他们提出申请。仅半年时间她就办理11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余元,资源县检察院这项工作质效的排名也上升到桂林市第二位。

大山里最后的牵挂

曹艳群在笔记中写道:“对党忠诚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

她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

2021年12月初,曹艳群得了病毒性感冒。病后第13日,不但没有好转,说话都很困难。

大家催她去医院治疗,曹艳群却说:“讲不出话不影响工作,我手可以写字、可以打字。”

当时,曹艳群一直惦记着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她已到山里的被救助人家详细调查过,她说,“天气越来越冷了,要赶紧把案件办好,让国家司法救助金尽快发到申请人的手上,让他们一家能过个好年”。

曹艳群和同事们定好,16日再次上门核实案件情况。15日中午,曹艳群为第二天的行程回家安顿两个孩子,不料突发疾病,生命戛然而止。

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曹艳群的一生都在用行动诠释初心和使命,践行着一名新时代检察官、一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

曹艳群走后的第二天,同事们忍着悲痛办结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很快把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上。

资源县检察院建起了“曹艳群先锋示范岗”。最高检号召全国检察干警以曹艳群为榜样,以“无我”的精神和“有我”的责任,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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