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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维权办覆盖全省所有检察院 江西优质检察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心坎上”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荣松 刘宇  “唐检察官,我想咨询几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2月9日,江西省鹰潭市...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荣松 刘宇

  “唐检察官,我想咨询几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2月9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海群到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江西某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毛某迫不及待地发问。

  毛某的公司是全国知名袜企,市场占有率较高,针织、浸染生产工艺技术富有特色。“如何保护我们现有产品专利?市场上发现假冒商品该如何维权?”面对提问,唐海群现场详细解答,并就如何防范商标侵权问题给出建议。

  “检察官送法上门,不仅有助于我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也能防患于未然、减少损失,我们特别欢迎。”毛某赞叹道。

  这是江西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联系服务重点企业、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精准服务的一个缩影。

  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身处人民检察制度的起源地,在江西经济社会进位赶超的“主战场”,活跃着这样一支能动履职的“检察蓝”力量——全省123个检察院均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办,103个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67个商会设立检察联系点。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江西检察机关,感受他们努力将检察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心坎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的生动实践。

  设立检察联系点

  开展菜单式服务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和重要力量。如何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更好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江西检察机关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在深入调研和积极沟通的基础上,2018年1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和检察联系点,对接工商联和民营企业。

  “收到园区企业诉求后应于当日转交本院维权办”“及时向商会或相关企业反馈处理结果”“设立检察联系点不得增加有关商会工作负担”……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规范化,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制定《江西省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检察院驻商会检察联系点工作暂行规定》,对工作机构及职能、诉求受理及办理、联系协调及反馈等内容一一明确。

  谋定后动,满盘皆活。全省三级检察院迅速行动、有力落实。截至2023年2月,全省检察机关非公企业维权办和检察联系点共受理非公企业诉求2643件,办结2607件,办结率98.64%,服务非公企业1.2万余件次,帮助各级工商联或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分析研判诉求353件。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主体总量达11.6万户,素来商贸繁荣、经济活跃。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检察+工商联+商(协)会+企业+N”工作机制,在中国化学、城发集团、家具协会等29家单位、组织、企业设立检察联系点,为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等10次,堵塞法律风险漏点12个,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新型检企关系。

  南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联系点作用,在该市组织“百名检察官进百企”活动,通过开展进企走访、组建服务民企专业团队、搭建线上受理渠道等一系列措施,打造“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为民办实事工作品牌。

  上饶市玉山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玉山微检察”掌上服务平台,集成案件网上查询、企业家直通车、司法救助等多个服务板块,快速回应企业司法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实现与企业家的“指尖对话”,让检察服务由“静态服务”向“动态互动”转变。

  全省各级检察院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积极深入商会、企业开展法治服务,近距离倾听企业心声。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为企‘检’忧”工作队、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巾帼法治服务团”、九江市德安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检察工作站”等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菜单式服务民营企业法治活动,得到企业一致认可。

  对此,江西省总商会副会长胡恩雪评价说:“检察机关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非常好。”

  “省人民检察院到商会设立检察联系点,犹如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人心,让我们更加安心扎根在江西这片红土地上!”江西省江苏总商会会长徐申点赞道。

  推企业合规改革

  涉案企业获新生

  翻耕起垄、挖土施肥、修剪枝条……春日暖阳下,在新余市某合作社,田间地头一派忙碌,村民们有条不紊地做着各种农事,春耕备耕序幕悄然拉开。

  胡某作为新余市某合作社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伪造材料,涉嫌犯罪。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胡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考虑到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该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决定对涉案合作社开展合规整改。

  该合作社严格按照要求合规整改,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评估验收,认定该公司合规整改合格。检察机关结合评估结果,开展公开听证后,依法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为依法依规推进全省涉案企业合规工作,2022年5月,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等8家单位,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机制的运行、专业人员选任等进行明确和细化。

  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3起涉企案件时,发现涉案企业均符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条件,决定启动第三方机制。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黎卓琼积极协助案件办理,参与对3家涉案企业合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工作,出具企业合规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报告。

  “企业合规改革制度不但给了涉案企业一次‘新生’机会,而且引导企业走上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黎卓琼说。

  “今后我们一定好好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为地方经济发展多作贡献。”上饶市弋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企业合规整改,对某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负责人当场作出上述承诺。

  原来,该公司生产了两批次共300多吨非成品油石油制品,公司副总经理姜某通过他人介绍,以公司名义销售非成品油石油制品32吨,总价14万元。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姜某作为公司高管,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系为了单位利益,于是追加该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2022年4月,该公司和姜某向检察机关提出企业合规申请。

  检察机关了解到,该公司已经营多年,为当地提供了稳定的就业岗位,经营期间依法纳税,较好履行了社会责任。且姜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弋阳县检察院会同第三方评估组织对该公司合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督促整改,通过了企业合规的考察标准。最终,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和姜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拟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案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审核把关,实施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坚持“一案一台账、一案一跟进”,要求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督促涉案企业立足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合规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以严监督促真整改、真合规,努力将优质的合规个案办理转化为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截至2023年2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55件,全面释放这项改革的法治红利。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作用,积极探索涉企案件办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法治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江西省人大代表、华宏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华评价说。

  坚持“少捕慎诉”

  审查羁押必要性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时,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把握实施法律和落实政策的关系,依法审慎稳妥办理。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做好“少捕慎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想尽办法做到办理一起案件,救活一家企业。”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赣州某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用建筑废料将承租的山场排水沟和山窝整平,新建砂厂。案发后,该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曾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积极补办用地许可手续,以缴纳生态修复金、补植复绿等方法对生态进行恢复。

  经公开听证,赣县区检察院对该公司、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赣州市检察机关梳理制作了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宣传系列手册,开展普法宣传,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贯彻《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12月,江西省检察院出台在刑事诉讼中规范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取保候审工作指引,要求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保障企业发展有机统一,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刑事诉讼全程,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具有坦白、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法定、酌定情节,依法充分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5年来,江西省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涉罪人员每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捕3935人、不诉7534人,诉前羁押率降至8.81%。

  “对涉企案件,江西省检察机关每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让民营企业人员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释放的司法保护温度。”江西省政协委员王妮娜说。

  知产案集中管辖

  全方位综合保护

  几个人围着案卷,讨论得热火朝天。这个场景经常出现在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娟的办公室。作为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的检察官,黄娟乐于和同事们共同探讨、共同提高。2022年6月,她办理的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2022年10月,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力构建江西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明确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召开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支撑,构建双方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鉴定人员、专家辅助人参与案件技术性审查认定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动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构建“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综合司法保护体系,该院第三检察部被确定为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首批办案联系点。2022年8月,江西省检察院联合宜春市检察院、南昌市检察院,先后在江西四特酒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设立首批省级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

  采取“滴灌式”定点服务,建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检察联系点,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检察服务……宜春市万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万检·企业维权云平台”,依托派驻县工商联检察联系点,针对各商会特点作出行业风险提示,围绕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内容提供指导,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22年,为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江西省检察机关实体化运行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大对涉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保护力度,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08人。

  在2023年1月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江西省检察院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跨部门协作配合等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聚焦江西省航空、中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企业,聚焦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加大对涉企民事、行政裁判和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了对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冶炼工程师温菲说。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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