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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 搭建未成年人保护“隔离带”和“防火墙”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了最高法工...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了最高法工作报告。今年的报告指出,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行圆桌审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制度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段农根3月9日在最高法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中就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进行了解读。他说,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扎实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对故意杀害、伤害、强奸、猥亵、拐卖、拐骗等各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切实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比如,去年1月,对于实施多起强奸未成年女学生的被告人张某某,最高法依法核准其死刑,并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表明人民法院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段农根介绍说。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人罪犯由2013年的5.6万人减少到2022年的2.8万人。宽容但不纵容,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惩处。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段农根解读称,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注意区分情况,“宽容但不纵容”。未成年罪犯从2018年的34365人减少到2022年的27757人,占全部刑事罪犯的比例由2.41%降低至1.94%。

  另外,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保护、双向保护。推行“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纳入少年审判范围。在办案过程中,既重视“办案”更重视“救人”,体现关怀保护;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积极开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亲职教育等工作,预防再次犯罪。

  近年来,最高法全面推动少年法庭发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段农根介绍说,目前,全国各高级法院和大部分中基层法院都建立了少年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并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全国法院一共有少年法庭2181个,培养了一支6000余人的少审法官队伍,选任了一批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民陪审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微改革、微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少年审判特色机制和做法。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严密。最高法在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段农根介绍说,近年来,最高法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身安全保护令等10余部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则进行了系统修订,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热点问题及时明确了裁判规则,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回应社会关切。

  比如,全国各级法院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447个、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837个,共计发出家庭教育令1030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8080次,有力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再比如,2022年11月,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建设平安清朗校园环境,最高法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意见》施行两个月内,全国各级法院就一审审结此类案件201件,判处202名被告人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有效搭建起了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

[ 责编:陈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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