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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近日从国家林草局获悉,《“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近日从国家林草局获悉,《“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科学布局和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建设国家储备林3600万亩以上,增加蓄积7000万立方米以上,缓解木材供需矛盾,保障我国木材安全,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国家储备林建设将以保障国家木材安全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为目标,以培育中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为方向,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主要途径,在水光热条件较好的重点区域,布局实施重点工程,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增加森林蓄积,增强国内木材供给能力。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包括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大兴安岭6个森工(林业)集团的1849个建设单位。并根据自然条件等因素,将长江以南地区作为重点建设区域,长江以北地区作为适度建设区域。同时,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将大力实施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培育中短周期工业原料林2284万亩以上,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1406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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