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国强
□ 本报通讯员 王玲 温婧
2020年6月,在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来自辽宁省沈阳市检察机关公诉、批捕、民事、行政等一线办案岗位的18名精兵强将组成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022年12月,它被沈阳市委政法委推荐为第九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2023年1月,它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首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团队(基地)”。
两年多的时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何以从一个新组建部门迅速成长为业内标杆?让我们共同一探究竟。
“三头六臂”
既能单枪匹马,又能排兵布阵
为了优化整合办案力量,第三检察部18名检察官被分成六个办案组,他们既能单枪匹马挑重担,也能身兼多组打配合,必要时,横能排兵布阵一盘棋,竖能两级联动一体化。
在工作中,“惩腐肃贪”“保驾经济”“护佑民生”就是他们的三张“面孔”,“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走私犯罪办案团队”、“涉税犯罪办案团队”、“金融犯罪办案团队”、“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和“侵财犯罪办案团队”就是他们的六条“铁臂”。
2020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金融犯罪案件裁定维持原判,这起历经三年半,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案件不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还高质量完成了追赃挽损的工作。
由于该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专业性极强,办理难度非常大。第三检察部金融犯罪办案团队的员额检察官关飞接手了此案。为了办好这个案件,她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和机会学习银行业务流程,迅速成长为一名熟知金融法律知识的办案人。
在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她下沉公安机关专案组,对数百本卷宗、上百人证言、数千页书证,夜以继日反复比对,逐一梳理出1000余份证据。引导侦查机关及时、高效补充完善证据,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一一击破,让两名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为减轻被害单位的损失,她与侦查机关研判制作了详细的资金流向图,梳理各条资金线索,最终,指导、配合侦查机关追缴、查扣嫌疑人名下资金、资产共计39.1亿元。
“亮剑”
“争”在关键处,“斗”到点子上
2020年12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令,赴京提前介入原中央某部委官员受贿案。
这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自组建以来接到的第一件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一声令下,职务犯罪办案团队一行5人迅速组建检察官办案组,匆匆告别家人,会同省检察院指导组成员,赴京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到达办案基地,面对200余册卷宗,检察官办案组需在一周之内完成阅卷、分析、报告、沟通、落实等全部提前介入工作。为提高效率,办案团队提出:采用“先分工、再交叉、后集中”的阅卷模式,对“除了口供还有哪些证据”“有罪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罪供述是否得到其他证据印证”“一旦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将产生哪些冲击和影响”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研判。
在不分昼夜连续作战的7天里,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宫国平及员额检察官赵立柱等人抽丝剥茧,反复核对证据。针对涉及以投资人名义收受贿赂、用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等新型职务犯罪的事实,检察官就多项证据问题向监察机关提出了完善证据链条的建议,针对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办案组提出了审慎认定的看法。最终,监察机关采纳了检察院办案组提出的全部意见,将问题解决在提前介入阶段。
正是因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证据审查及引导侦查职责,确保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狂飙”
守得住“红线”,兜得住“底线”
“知识不积累,观念不更新,脚步跟不上,底子再好的团队也容易出问题。”作为部门带头人,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忠深有感触。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我们团队的特色,善于攻坚克难是我们团队的底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是我们团队本色。”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孙琳谈及自己的工作时说。
“守住‘红线’、织密‘防线’、兜住‘底线’,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上,不仅要政治过硬,更要本领高强。”吴忠如是说。
他们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三年来,第三检察部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中发现可能涉及刑事司法的案件502件。截至2023年1月,502件案件均已完成证据审查,491件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沈阳两级检察院累计办理涉老案件49件130人,办案数量位居全省第一;2021年10月以来,沈阳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犯罪323人,起诉655人;截至2022年末,团队累计发出涉金融系统检察建议10份,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清理涉企积案189件,数量居全省之首。为全省、全市的金融市场稳定、助力企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虽然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经济社会和检察事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在不断变化和提升,但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永远是我们不变的价值底色。”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孔岩语气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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