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在沿黄九省区同步开展2023年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黄河禁渔执法监管,维护黄河禁渔秩序,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
专项行动明确四项主要任务:一是严打非法捕捞行为。紧盯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调配执法力量,持续加大执法投入,密集开展水陆联动执法,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加强行刑衔接,同时强化生态公益诉讼和环境损失追偿。二是统筹流域分段管控。黄河河源区和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渔,要围绕土著鱼类资源及其栖息地管护,强化常态化巡护;中游和下游水域禁渔期间,要聚焦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电毒炸”等违法行为。三是盯紧非法销售环节。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强化重点区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行为;通过销售端溯源倒查非法水产品来源,查处非法捕捞工具、网具的制造和销售厂点。四是规范休闲垂钓活动。因地制宜加强对休闲垂钓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防止以休闲垂钓为名从事捕捞作业。
通知强调,开展专项行动是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沿黄各地渔业渔政和公安部门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强化全时段、全方位、全链条执法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形成合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要求,严厉打击违反黄河禁渔规定捕捞等各类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黄河禁渔期制度执行到位、秩序稳定,确保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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