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3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审议通过《关于在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运用科学方法,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所需、聚焦基层工作实际,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抓落实、求实效,切实通过大兴调查研究解新题、破难题,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基本工作方法和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在检察工作中大兴调查研究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和发扬,也是检察机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调查研究是解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面临矛盾和问题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通过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履职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调查研究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胜任本职、提高本领的基本途径。要通过调查研究提高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更加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和期待,切实找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并努力找到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科学运用开展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五个必须坚持”,这是大兴调查研究的“方法论”,要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抓好贯彻落实。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注重发现真问题、分析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要在听真话、察实情上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精准性。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尊重基层探索,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信息。既深入基础较差、问题较多的地方体察实情、解决困难;又注重到工作先进地方总结经验、丰富拓展。要在用好成果、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性。坚持“调”“研”“用”并重,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使调查研究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办法和务实举措。
会议强调,调查研究贵在坚持、重在常态,要坚持常态化、机制化,避免一阵风、走过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搞层层陪同,不干扰地方检察机关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加强统筹安排,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力求调查研究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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