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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安工作“含标量”进一步提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公安标准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公安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现代化...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公安标准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公安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技术支撑,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行为规范和技术依据,是保障执法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公安部4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其中包括84项全国刑标委归口的标准、5项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相关标准、5项公安移动警务相关标准、以及6项数据元和代码标准。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在会上指出,这些标准的发布,将有力推动公安标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进一步转变,推动公安工作“含标量”的进一步提升,推动公安标准在促进法律法规落地、支撑公安执法办案和业务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效益、助推公安科技创新应用等方面的作用效能得到进一步辐射和彰显。

实战需求在哪标准就跟进到哪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表示,本次发布的84项全国刑标委归口标准不仅覆盖法庭科学标准体系的各个专业,同时包含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三大类别,实现了标准系统的动态优化。

工作中,全国刑标委坚持实战需求在哪,标准就跟进到哪。例如,针对实战中快速更新迭代的新型毒品,制定了单次覆盖16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检验方法标准;为支撑禁毒防线重心前移、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制定了7项易制毒化学品检验标准。针对基层办案中亟需常见毒物排查标准的问题,开发了准确高效筛查生物检材中382种药毒物的标准方法。针对油漆、橡胶、矿物等鉴定需求较高的微量物证,提供了便捷实用的检验方法。

“本次发布的百项标准,是在长期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经过精心遴选和审核确定的,是近年来公安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又一次集中体现,也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一年多来,公安标准化工作者交出的又一份答卷。”厉剑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标准的催化效应、引领效应、门槛效应和倍增效应,通过“标准化+实战”“标准化+科技创新”“标准化+信息化”的协同共进,全力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丰富违法犯罪资金查控手段

当前,随着现代化支付结算手段加快升级,新型经济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与传统经济犯罪相比,作案手法日趋隐蔽,嫌疑人身份更模糊、资金流向更复杂、交易手法更多样、赃款转移更迅速、跨地区跨境资金流动更活跃。违法犯罪资金查控成为决定案件侦办成败的关键要素、执法者与犯罪分子相互“博弈”的“胜负手”。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朱抚刚介绍说,本次发布的6项数据元和代码标准,是经济犯罪侦查领域的基础标准,主要规范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工作的相关数据,能够保障公安机关与金融管理部门、银行等单位间高效数据共享,丰富资金查控手段,为发现、预防、威慑、打击各种新型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近年来,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移动警务、公安数据元、公安信息代码等公安信息化领域百余项标准,有力地支撑了公安科技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工作。

朱抚刚表示,本次发布的5项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相关标准对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应用全链条中的研发生产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各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应用建设单位都有较强的规范价值和指导意义,既能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应用设备的产业升级和扩大,又能保障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发布的5项公安移动警务相关标准既有从规划入手、做好顶层设计的移动警务体系标准,又有从建设入手、搭好基础环境的可信计算总体技术要求标准;既有从应用入手、贴近基层实战的即时通信系统和互联技术标准,又有从终端入手、严格规范管理的执法记录仪接入标准和移动终端检测要求标准。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新国标”

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同时细化了产品规格,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批准发布的GB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将装甲门、入户门等具有类似防盗功能的户门纳入防盗安全门范围,将安全等级由原来的4级扩展至5级。

目前我国防盗安全门使用保有量超6亿樘,每年新增超3000万樘,在住宅、政府机关、银行营业场所、重要物品库房等场所广泛应用,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在发布会上介绍,除提高安全等级外,本次修订着力解决了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了防盗安全门产品薄弱部位的防破坏要求和相应的验证措施。二是按照门锁分离的原则,规范了防盗安全门通用锁具的基本结构与尺寸。三是顺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新增外部电源要求,促进新技术在防盗安全门上的融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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