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4月18日电(记者陈慧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结合检察履职实际,提出了6个方面21项具体的工作要求,涉及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
针对近年来网络安全呈现出许多新形势新特点,《意见》提出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具体包括,依法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追诉前端非法收集、提供、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直播打赏进行“洗钱”等犯罪。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深挖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行为涉嫌的相关犯罪,协同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数据黑企”“行业内鬼”以及批量泄露、买卖、“暗网”交易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集在校学生和老年人等群体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爬虫”“撞库”等技术手段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
《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公民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边界,统筹数据信息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大涉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权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围绕敏感个人信息、特定群体、重点领域的公民个人信息等,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光明日报》( 2023年04月19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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