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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已造成29人遇难 医院院长等12人被刑事拘留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张雪泓4月19日中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长峰医院火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张雪泓

4月19日中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截至19日中午发布会召开,火灾已造成29人遇难,其中26人为住院患者,另为1名护士、1名护工、1名患者家属。

事故原因:医院内部改造施工引燃涂料所致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伤者救治:9家医院633名医护开展救治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通报,长峰医院共有71名伤员转运,目前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

根据通报,长峰医院火情发生后,北京市卫健委即刻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29辆救护车300余人次急救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救援和转运工作。截至当日15时30分,共转运伤员71名,分别送至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北院区等9家医疗机构救治。涉灾病房楼其余住院患者均已妥善安置。

为全力救治伤病员,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抽调精干力量,统筹全市医疗资源,紧急成立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迅速组建市级救治专家组,投入医护力量633人,ICU床位32张,协调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大人民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的重症、呼吸、心内、内分泌等学科国家级和市级专家,进驻救治医院,逐一现场会诊,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全力以赴救治伤病员。

死亡人员中,男性13人、女性16人;北京26人,河北、湖南、山东各1人。死亡的26名长峰医院住院患者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目前在院治疗的39名伤病员,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

长峰医院院长等12人被刑拘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通报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表示,火灾令人痛心,教训极其深刻。其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遇难人员表示深切哀悼,对遇难者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并表示对事故伤员将全力以赴予以救治,调集精锐医疗力量,科学制定救治方案,尽最大努力争取早日康复。

发布会现场,全体人员起立,向火灾事故遇难人员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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