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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古树“一条龙” 雷霆出击“一窝端”

□ 关注·保护古树名木□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石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处云南省西南部,生物资源丰富,辖区有南滚河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澜沧...

□ 关注·保护古树名木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石飞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地处云南省西南部,生物资源丰富,辖区有南滚河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澜沧江流域自然保护区,全县森林面积达387.72万亩,林木总蓄积2105.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9.34%,有2000多种野生植物、600多种野生动物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存,是我国重要的边境生态安全屏障。

2022年8月7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民警开展入户宣传工作时,在一村民家中发现80件疑似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合果木木材买卖线索。随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立即向县委和临沧市公安局报告,因案情重大,县公安局成立“8·08”专案组,连夜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协调相关部门支持案侦工作,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和临沧市局环食药侦支队一线督战,为案件侦破给予技术支持。

专案组民警经过认真细致分析,发现该案盗伐现场不同于一般盗伐案件,现场位于澜沧江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内,现场山高林密,不易被发觉,盗伐人员将树木伐倒后,将树干锯割成茶几板、桌面板,以人工搬运的形式抬回家中藏匿,待加工后进行销售。该案主要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合果木的树干、树根,以其特有的自然形状及树种价值加工制成工艺品出售,获取非法高额利润。涉案物品经过粗加工后,不仅采取传统的线下宣传销售,还通过线上进行推销,经初步查证,交易人员涉及多个外州(市)、县(区)。

专案组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推测该案应该是以大兴乡本地人为主导,外地非法从事木材收购人员相互勾连的盗伐(盗窃)国有林木、非法收购盗伐(盗窃)的林木案,专案组综合案件整体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制定严密且有序的计划,确保案件侦办顺利推进,努力实现全要素、全链条打击。

明确侦查方向后,专案组根据前期线索,将杨某勇作为重点突破对象。2022年8月8日凌晨2时许,专案组在大兴乡大兴村抓获涉嫌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的杨某勇,同时完成了现场勘查等侦查取证工作。

起初,杨某勇并不承认非法收购盗伐林木,而且此案件案发现场和作案手段较为隐蔽,群众、护林员及执法人员难以发现。

“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涉林违法犯罪法律法规常识,反侦查意识较强,且抱有侥幸心理,对抗审查,给审讯工作带来很大阻挠。”办案民警说。

为快速查清犯罪事实,专案组克服山区交通不便、信号不畅、天气恶劣等困难及林区连日降雨后湿滑、泥泞、陡峭且蚂蟥遍布的恶劣环境,到盗伐现场认真测量、打点、采集数据、提取检材,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完成了现场勘查、现场指认、涉案财物扣押、检材提取等侦查取证工作。同时,联合林草局、大兴乡工作人员持续进村入户开展线索摸排、调查核实、普法宣传等工作,通过宣传发动,以案示警,陆续收缴无主茶几板半成品13件,同时获取到多条杨某勇的涉案线索。

最终,杨某勇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道出其他涉嫌盗伐林木的涉案人员。经林草局技术人员鉴定,被盗伐林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合果木,都是树龄200年以上的古树。

在云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联动配合下,2022年8月18日,“8·08”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合果木木材及木制品440件,全力斩断了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链条,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再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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