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讯 记者董凡超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召开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党政领导下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坚持以现代化治理方式破解深层次难题,全力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认为,2022年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和公安部有关部署,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保险等部门积极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取得良好成效,在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均年增1100多万的情况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8.2%,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会议指出,农村交通安全仍处在爬坡过坎期,道路基础条件较差、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管理力量薄弱问题依然是最大短板。特别是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快速增长的农村交通要素与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效能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城乡高度融合衍生的农村出行新态势更加复杂,通勤化和务农务工集体出行等特征更加明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依然突出,群死群伤事故阶段性、局部性多发的局面依然严峻,迫切需要通过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来应对农村交通安全领域的新形势新挑战。
会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协同共治力量、劝导管理模式、隐患治理机制、交通安全文化“五大建设”。以责任体系为根本点,推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制度,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以力量建设为关键点,加强农村地区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深化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推动劝导员与农村护路员、农机服务员、乡村振兴队等力量融合发展。以劝导管理为发力点,坚持研判引领,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突出风险防控重点,在重点交通违法劝导管控上再加力,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