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资讯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妇儿工委、教育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借鉴福建省经验做法 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学习借鉴福建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临海临江、临河临湖、临山临崖等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有效防范和处置人员溺水等涉险伤亡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推进与督导考核。各地要提请建立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党委政法委要将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作为公共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平安建设年度考核评价体系,针对性加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水域管理责任,强化涉险水域安全防护措施。
通知要求,要加强青少年群体安全教育,加强重点水域区域巡查巡护。各地公安、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广泛发动民间救援队、志愿者组织、水域承包人和附近居民等,针对性加大沿海沿江、沿湖沿河等水上与岸线巡查防护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情况。要加强涉水涉险隐患排查整改。公安、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气候特点和群众涉水、旅游活动规律,于每年5月底前深入沿海岸线、江河湖泊、水库水塘等水域周边,以及临水临崖公园景区、游船轮渡码头、海滨浴场、河道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溺水伤亡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加强立体防控与应急救援。各地要在重点水域周边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涉险公共区域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着力提升对重点水域、区域涉险行为的识别防控能力。
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国涉险警情和伤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公安机关成功救援溺水群众和未成年人7800余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上一篇:司法部举行直属机关学习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