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集中呈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妇联、关工委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家庭教育不仅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而且事关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且在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的职责作出明确要求,这意味有关方面既要督促家长更加重视家庭教育,也要给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提供助力。
需要看到,在现实中,一些家长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有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缺乏情感关怀,有的监护缺失甚至不当。不和谐的家庭环境,不仅会导致孩子身心受到伤害,而且可能会让孩子误入歧途。从此次公开的几起典型案例看,不管是左某盗窃案,还是朱某、印某抢劫案,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的情况。改善家庭环境是帮助这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重要条件,这不仅需要家长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有关部门予以强化指导。
比如,检察机关在办理左某盗窃案时,及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依托与妇联、关工委、团委共建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中心,从家庭结构、亲子互动、教育方式等方面对左某的家庭成员进行了系统帮助指导。这种改变监护人教育的方式,极具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改善家庭环境,解决了未成年人家庭成员角色缺位缺失问题,进而使得孩子得到转变。可以说,这一案例是司法机关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生动实践和集中缩影,值得其他地方参考、借鉴。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期待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有关部门不断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构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长效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这篇文章,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