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以专题形式集中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孔玲介绍,司法救助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举措。2020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救助未成年人1万余人,发放救助金4.26亿元,人均救助4万余元,远高于成年人人均救助金额。
本次共发布10件典型案例,涵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追索抚养费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救助等可予救助的主要案件类型,既有人民法院与妇联密切协作建立“资金救助+立体帮扶”的多元救助机制,又有人民法院勇于担当、以实践先行推动制度创新的典型案例,还有人民法院针对特殊未成年人给予精准救助的生动实践。孔玲表示,这些案例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生关怀,表达了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所给予的特别关爱,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同时也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示范样本。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建立常态化联动救助机制,灵活运用提级救助、简化联动救助程序,实现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动态调整;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引入慈善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未成年被救助人要继续加大救助资金倾斜力度。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建设,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国家治理大局,积极协调、引导社会各界合力开展综合帮扶,强化跟踪问效,构建立体化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