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 孙满桃)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今日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累计审结一、二审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45件,其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5件,判处未成年犯81人,案由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和猥亵等。
另外,北京法院审结一、二审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928件,案由涉及监护、抚养、探望及侵权责任纠纷等,其中抚养探望纠纷案件5674件,占比81.9%;审结一、二审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57件,争议事项涉及户籍登记、义务教育及行政拘留等。
近年来,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涉未成年人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家庭监护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问题日益凸显的新形势、新情况。
据介绍,北京高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统领,横向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将全市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纳入少年法庭审理,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建立起未成年人审判职能“一体化”的工作体系。
“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下,妥善审理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的全国首例因猥亵儿童终身禁业案以及贾某某故意杀人案、‘女童绑树视频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任雪峰介绍说,其中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北京全市少年法庭已累计在260余件疑难复杂、矛盾激化的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调撤率为78.1%,并帮助多年没有相见的父母子女重新团聚。
此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还充分共享涉诉未成年人心理、物质帮扶体系。去年以来,累计对30余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心理疏导90余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并帮助多名涉诉未成年人回归校园。
据介绍,北京法院聚焦“立案”“执行”两端,深入探索,尝试打通“立、审、执”各阶段,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去年以来,北京法院累计在立案前端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1112件,执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56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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