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迎“六一”·守护未成年人
□ 本报记者 张昊
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为主题,举办了第4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的90余名师生代表,7位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一起走进检察机关、走近检察官。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检统一安排,这些天,最高检与各地检察院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小学学生将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和感受检察工作。检察官们通过丰富的活动安排、生动的故事内容,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简短而热烈的欢迎仪式后,参观队伍到最高检院史展览馆、检委会会议室、检察科技体验室参观。
在院史展览馆,同学们循着党绝对领导下人民检察事业开拓创新的历史足迹,浏览人民检察事业建设、探索、发展的历史画卷,了解检察机关各项职责、职能。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资深检察官组成。检察委员会的职能有: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讨论决定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在检委会会议室,同学们边听讲解,边模拟体验检委会表决程序。
在检察科技体验室,工作人员向大家展示了指纹提取、文书检验等物证技术以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的部分检测工具和方法,同学们在指导下也开展了实验。
“这样的开放日很有必要。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必须从小就注重掌握法律知识、养成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全国人大代表张翼与同学们一起参观时说,检察机关携手各方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要为孩子们上好学法、懂法、守法的“必修课”。
“3,2,1。”随着同学们的倒数,法治微课堂环节开始,检察官们精心准备并制作的网络保护主题动漫开播。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保护个人信息,不做网络世界透明人;拒绝网络传谣,不做恶意键盘侠……第三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卢晨为同学们讲解了动漫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强调网络上也要讲规则、守底线、守法律。
“青春正好,风华正茂,身处互联网时代的我们,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样才能自由翱翔。”卢晨不忘对同学们发出叮嘱。
12岁的小明独自到文具店购买“盲盒”,不知不觉间竟然把3000元压岁钱都花光了。小明的钱可以要回来吗?怎么避免“盲盒陷阱”?
13岁的小杰来到了一家文身店要求文身。未成年人文身有哪些危害?父母同意就可以文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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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法治微课堂第二个环节,第三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林定敏与同学们问答互动,围绕生活和网络使用中的法律问题,结合检察履职真实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如何开展自我保护。
在法治课的最后一个环节,部分同学精心准备分角色扮演的小型模拟法庭开庭,为到场的同学们模拟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庭审现场。第三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方芸为模拟法庭讲解并指出校园欺凌的形式和危害,提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3点建议。
“刚才,检察官们带大家了解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而今天来到现场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一直关心孩子们成长的大朋友们,正如今天活动的主题‘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方芸对同学们说。
“参观最高检院史展览,了解检察机关的发展和历史,我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威严,从事检察事业的光荣。”
“我印象最深的是模拟法庭,让我了解到法律制度是如何运行的。”
“我最感兴趣的是检察官介绍的网络谣言案件中,被告人发布谣言的证据如何取得。这个案例也说明,网络上的犯罪行为无法隐藏,要遵守规则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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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唐睿哲、史博今、周久淋在活动结束时互相交流着自己的感受,许多同学都边走边交流。
“参与模拟法庭环节的同学们对我说,他们从头顶高悬的国徽和法庭严肃的氛围中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在场的同学们直观地了解到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张萍萍说,通过参观,孩子们知道了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强与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协作,在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少年的你”,从而对自己未来成长之路更加充满信心。
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最高检于2018年10月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5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没完没了”抓落实。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教育处教师于嗣琪告诉记者,如今,防范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内容都已成为学校法治课的重点内容。她将把开放日上看到的丰富、鲜活的案事例带回到课堂上,带给更多的学生。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尽责共画‘同心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巴莫曲布嫫说,今天的开放日活动,让大家见证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开展的实践。将“六大保护”落到实处,需要进一步将各地各部门统筹联动形成网络作为重要考量方面,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北京5月3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