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法治热点

未主动提醒防止食品浪费 北京5家餐饮店被曝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邓心桥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桃叶谷谷餐饮、八大处甲壹号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邓心桥

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桃叶谷谷餐饮、八大处甲壹号等5家餐饮店被曝光。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三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案例二: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5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案例三: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9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密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案例四: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7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平谷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案例五: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4月1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