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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新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揭牌

民主与法制网讯(□钟镜东 通讯员裴红军 张建国)6月4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新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东涌红树林湿地园)在大鹏新区...

民主与法制网讯(□钟镜东 通讯员裴红军 张建国)6月4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新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东涌红树林湿地园)在大鹏新区揭牌成立。

该基地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大鹏新区携手共建,是深圳市首个融生态司法修复和法治宣传教育为一体、兼顾人文美育功能与保护生态多样性功能的综合性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构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是系统化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专业化的有力抓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指出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所在的大鹏新区,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拥有丰富的山海生态资源。龙岗法院要加强与大鹏新区的联动协作,持续完善“3+1”归口审判执行模式,构建系统化的生态修复机制,打造环境司法保护特色品牌。全市两级法院要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更多有影响力、有创新性的标杆案例、改革品牌,努力形成更多深圳经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深圳两级法院担负着保障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崇高使命,应立足深圳的战略定位和重点任务,不断解放思想,勇当尖兵。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探索创新,推动多元共治,为广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揭牌后,龙岗法院、大鹏新区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共建“大鹏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合作备忘录。该中心整合三方优势资源,通过组建信息交流平台、开展课题调研、打造精品案例等方式,合力推出具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完善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打造深圳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撑。签署结束后,参加活动代表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展开深入的交流座谈。与会人员还参观了龙岗法院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基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鹏新区党工委龙岗区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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