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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川检查

本报成都6月12日电 记者蒲晓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天开始在四川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他强调...

本报成都6月12日电 记者蒲晓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天开始在四川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确保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在12日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四川省政府、省人大及相关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情况汇报。丁仲礼说,四川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在湿地保护法实施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已经基本建立了落实湿地保护法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丁仲礼强调,四川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任务非常重,责任也非常大。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确保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是否逐条落实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是否压实责任、是否建立工作机制、保护修复的实际效果如何等问题,要仔细梳理和深入了解,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丁仲礼指出,四川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建设,做细保护规划,落实总量管控目标责任制,预防和控制人类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加强对高原湿地、泥炭沼泽湿地等特殊类型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做好生态补偿工作,科学论证和修复湿地,充分发挥科技系统的作用,做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与省人大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四川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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