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以“法治让残疾人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康复国际百年庆典法律政策和履约分论坛在京举办。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出生时的一次医疗事故,造成了王小莉右手残疾,但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并没有阻止她追逐梦想。2011年,王小莉成为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开始走上审判岗位,左手落槌,维护公平正义。
“多年的工作实践,让我对审判工作和残疾人权益保护事业产生了发自内心的理解、认同与热爱。”感受到我国残疾人事业进步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也在工作之余回报社会,通过为残疾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担任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法治副校长宣讲法治课等方式,参与残疾人普法维权等社会活动。
在近日举办的康复国际百年庆典法律政策和履约分论坛上,王小莉分享的故事令人动容,也让人们看到了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巨大进步。
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指出,我国将残疾人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残疾人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
一直以来,我国坚持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石宏介绍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发挥立法对残疾人事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残疾人群体关切,及时将有关残疾人保障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民法典等其他法律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较为完善的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此外,《残疾人权利公约》作为联合国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文件,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同,也成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遵循。
“我国坚持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形成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涵盖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环境等诸多领域,为残疾人织密织牢法律保障网。”程凯说。
对于法律保障网带来的获得感,王小莉有着切身体会,“我真切地感受到,国家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高度重视,社会对残疾人群体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劳动、就业、教育等各方面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成长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新时代里,我深感幸运”。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
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保障措施,在推动系统治理、诉源治理方面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指出,对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民事主体故意违反法律,造成对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的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我国正在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以监督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切入点和着力点。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通过联合调研、交办督办案件、发布典型案例、会签协作意见、推动专门立法等方式,部署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邱景辉说。
检察机关还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从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等方面统筹开展系统治理,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就业照顾自己、帮助他人、回馈家庭、造福社会。
“我们在各项社会治理工作中把残疾人权益保障贯穿始终,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邱景辉说。
无障碍环境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
作为一名研究社会法学的学者,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教授叶静漪一直在关注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发展,见证了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发展的历程。
叶静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等群体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治化领域作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卓越成就。
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根基,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主体,以相关无障碍法规政策为支撑,以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数据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为基础,以无障碍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法律体系,这为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基本依据。
“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我国残疾人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残疾人群体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建设全体社会成员友好社会的有效举措。为此,我国正在加速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好立法保障。”叶静漪说。
今年4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石宏介绍说,目前,法工委正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抓紧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早日提请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步入了法治化轨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更加便利,相关设施的配备越来越齐全,相关服务越来越细致,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叶静漪说。
积极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中国始终积极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将残疾人事务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框架,持续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说,在尊重和保障残疾人人权方面,中国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一直以来,中国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指导文件,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配套政策;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多维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委员柳华文说,中国全面实施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积极推动残疾人权利的国际主流化,正在形成尊重残疾人权利的人权文化和社会氛围。在较为完善的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下,残疾人权利保障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步并获得专门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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