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沿聚焦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6月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犯罪学学会网络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2023年度“合规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以及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分别致辞,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主持。
此次论坛以“企业合规与犯罪预防”为主题,会聚企业合规管理、民商法、行政法、刑事法等多领域多学科的专家学者与企业界人士、实务工作者,围绕拓展我国合规改革的发展图景,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推进合规建设、有效预防企业犯罪进行研讨、深入交流。
万春表示,论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很有意义。近年来,最高检为做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从根源上促进解决企业刑事犯罪风险,更好地规范经营、合规管理,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工商联和中央有关部门以及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合规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中国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基本框架初具。特别是聚焦第三方监督评估等重点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改革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国范围内,以“检察主导、各方参与、客观中立、强化监督”为特征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经建立并实质化、专业化运行,得到各方面的广泛认可。
万春结合论坛主题谈了三点思考:一是持续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确保改革行稳致远;二是持续深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运行,提升工作质效;三是持续以刑事合规和事后合规为立足点和发力点,推动行政合规和事前合规。他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化企业合规理论与实务研究,更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
时延安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三个“合一”:一是跨学科性的“合一”;二是实务界、理论界、行业界以及企业的“合一”;三是平台和机制的“合一”。他希望论坛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共同促进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要求、能够大力促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的形成贡献智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郝春莉认为,企业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合规也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推进合规建设,建立合规文化,对于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必将对社会治理专业化产生巨大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