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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罪与预防齐抓 严惩与治理并重

  治罪与预防齐抓 严惩与治理并重  最高检通报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本报记者 张昊  浙江湖州吴兴区人民...

  治罪与预防齐抓 严惩与治理并重

  最高检通报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本报记者 张昊

  浙江湖州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数字画像”开展毒品犯罪法律监督,四川、重庆检察机关建立川渝检察禁毒协作机制,贵州省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毒品原植物禁种铲除工作……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件典型案事例,并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坚持治罪与预防齐抓、严惩与治理并重,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监督力度“一案双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

  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3000余件,监督立案8000余件9000余人;纠正漏捕8000余人,纠正后起诉7000余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600余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5万余人次,纠正遗漏同案犯8000余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800余人。

  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说,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完善证据,确保毒品案件办理质量。在加强审判监督方面,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1100余件,已改判287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249人改判加重了刑罚,对14人改判减轻了刑罚。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事例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等特点。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说,针对毒品犯罪隐蔽性强的特点,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夯实证据基础。毒品犯罪常常伴随洗钱行为,检察机关强化“一案双查”,对毒品犯罪链条中的洗钱犯罪予以严厉打击。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对于毒品犯罪各环节的漏罪漏犯,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及时追踪查证、报捕移诉,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于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纠正,维护司法公正。

  积极构筑寄递安全屏障

  近年来,随着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元明介绍说,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结算,交易流程“人、毒、财”分离,“网络+寄递”的形式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

  为遏制寄递领域违法犯罪多发势头,最高检于2021年10月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了“七号检察建议”,并抄送交通运输部等12个相关部门。最高检发布的办案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3000余人,有力遏制了寄递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

  元明介绍说,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工作的成效包括三个方面:

  惩治寄递毒品犯罪力度大。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着重审查相关案件是否存在寄递领域犯罪,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开展自行侦查,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罪漏犯,严惩寄递毒品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检察机关内部衔接更加流畅。对于寄递领域的问题,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部门无缝衔接,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

  跨部门综合监管更加有力。各地检察机关将办案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不断加强与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2022年11月,最高检与国家邮政局等12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5月,国家邮政局、最高检等17个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协同发力、优势互补、共同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以合作之力深化平安寄递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毒品犯罪分子采取异地遥控指挥、“寄递化”运毒、“打卡式”交易的非接触式贩卖毒品案件增多,客观上增加了查办难度。张建忠说,针对此类情况,检察机关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联动,凝聚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智慧,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对毒品犯罪的惩治效果。

  加强协作促进诉源治理

  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不法分子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办案中,检察机关也已关注到此类情况。

  元明说,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特殊属性,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主体,因管理不到位,甚至违法犯罪,导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流入制贩毒渠道。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问题,最高检将发布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同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元明说,检察机关将从治罪和治理两个方面对此类问题加以应对。

  在治罪方面,要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对于相关行为构成毒品犯罪的,应当依法以毒品犯罪进行追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要强化业务指导。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较多难题。最高检将加强顶层设计,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在治理方面,要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要推动压实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要多维度形成工作合力,切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网络销售渠道,严格执行《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禁毒治理,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促进诉源治理。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全国首个由省级层面统筹,打击毒品犯罪与禁毒综合治理并重,司法一体化跨省域检察禁毒协作机制。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针对省内某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逐年增多问题,向市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在齐抓共管下,快速实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大幅下降,成效显著。

  检察机关不仅以检察建议助推禁毒社会治理,还以数字检察推动网络毒品犯罪治理。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引领、撬动作用,通过“数字画像”,实现对毒品犯罪精准类案监督与融合式监督,推进禁毒工作纵深发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融入禁毒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构建更加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元明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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