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韩冰 邢燕妮
漫画/高岳
“苗法官,最近我们学校遇到了一桩棘手事儿,您能从法律角度给我们支支招吗?”前不久,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苗迎春,接到该市一位小学校长的“求援”电话。
原来,该校学生小阳时常殴打、辱骂同学,同学们因其身患疾病不与他计较,小阳反而变本加厉,在老师制止其欺凌行为时,小阳对老师也拳打脚踢。老师对其多次批评教育无果,无奈之下求助于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的苗法官。
在苗法官提议下,学校协调法院、公安、教育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对小阳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告知小阳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与及时矫正的必要性,在充分了解小阳家庭教育情况的同时,帮助其监护人分析小阳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并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文本和《平度法院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其监护人应注意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等,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去年《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施行后,作为青岛市唯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平度市法院立刻行动起来,联合市教育体育局,立足辖区学校司法需求,遴选3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担任全市55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在全市中学范围的全覆盖。另外,辖区多所小学也主动联系该院,聘任该院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像苗法官一样,在平度市,每个认真履职的法治副校长时不时会收到学校、家长的“求援电话”,他们的工作范围也从单纯地为师生们上好一堂法治课,逐渐演变为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实施干预。
正视问题方能重视问题。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逐渐进入社会视野,强化校园安全,依法治理,拔除、遏制校园安全问题的“病根”,拓展法治副校长职责,势在必行。
为此,平度市法院的法官们探索校园安全司法先议机制,协助学校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矫治教育,对有需求的家庭实施分级分类的家庭教育指导,依法督促和引导失职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一年来,共开展“家长大课堂”3次,实施家庭教育指导5次,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平度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筹备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将校园安全先议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把学校的切实需求和法治副校长的满腔工作热忱相结合,让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平安校园’建设的助推器,这是一场‘双向奔赴’的合作。”平度市法院院长王栋说。
“法官阿姨带来的法治讲座对我触动很大,原来孤立、排挤别人也是一种校园欺凌……”
在一次法治课中,平度市法院法治副校长、民一庭法官李雅妮为师生们介绍“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特点和种类”“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并运用真实的案例告诫学生们,校园欺凌害人害己,切勿为之,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大家应当一起对校园欺凌说“不”。某中学学生在听取了李法官的法治教育课后,将自己经常受到舍友孤立、排挤的事情主动告诉家长,要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家长一起了解了该情况,认定该欺凌系社交欺凌,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进行了教育,督促其对受欺凌学生进行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欺凌其他同学。最后,受欺凌学生表示谅解。
平度市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根据学校需求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采用寓教于乐、图文并茂的形式,分别制作了针对中小学生的高质量课程课件及防范校园欺凌、性侵、毒品等专题课件,走进校园或邀请部分学校师生就近走进法院、法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形成法律“初印象”,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年来,平度市法院先后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活动54场,受众15000余人,提升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此外,他们还选取贴近生活、具有代表性的多个民事、刑事案例,制作模拟法庭脚本,指导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12场,演绎庭审全过程,实现“沉浸式”普法。其中,两个模拟法庭作品分别获得“彩虹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高中组和小学组平度市一等奖、青岛市二等奖。
同时,平度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协助学校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计划,与有条件的中小学联合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基地内摆放法律书籍,悬挂法律知识和警示案例看板,多媒体循环播放各类法治宣传视频,实现了学校法治教育的日常化。目前,已经初步建成平度市实验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在全市中学推广。
法治副校长们积极履职担当,全面护航孩子们健康成长,以法治星光照亮校园每个角落,让法治火炬抵达孩子们的内心,擦亮了平度法院“平法度·星星火”未成年人保护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