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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居法律顾问有舞台能出彩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杨香梅雨后的安徽省宿松县凉亭镇东山村一洗夏日炎热,清凉了许多,清澈的山泉顺着引泉渠汩汩而下,穿...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 本报通讯员 杨香梅

雨后的安徽省宿松县凉亭镇东山村一洗夏日炎热,清凉了许多,清澈的山泉顺着引泉渠汩汩而下,穿村入户,像一条丝带缠绕在东山村各个村民组的“腰间”。

“有了引泉渠,今年再也不用为夏季用水发愁了。”东山村王岭组村民深有感触,在修建水渠过程中,几个村民组曾因引泉渠修建与村里的施工队发生纠纷,工程一度受阻,是驻村法律顾问以调解方式化解了纠纷。

近年来,宿松县扎实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以遍布乡村的百姓评理说事“合事点”为载体,组织各村居法律顾问深入一线、深入村民小组,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法律政策宣讲出去、把矛盾纠纷化解开来、把依法办事氛围营造出来,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精心组建服务团队

“今天上午11点在村‘合事点’,村法律顾问邓广平进行民法典讲座和防溺水、防电信诈骗宣传,请村民踊跃参加。”这条信息群发到村民群后,迅速得到村民回应。

与此同时,二郎镇卓岭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提前在“合事点”摆上桌椅、茶水,等待村民到来。从上午10点开始,便有村民陆续过来。

“法律顾问讲座开始前,还会有大鼓书普法,我们喜欢听。”村民对法治讲座很是熟悉。

就在此时,一位身穿长襟马褂、头戴礼帽的说书人走了进来,架上鼓、打着快板,抑扬顿挫说起了大鼓书。说书人所说的内容是其自编的普法故事,亲切的方言、精彩的表演赢得阵阵喝彩。

有了大鼓书的“垫场演出”,法治讲座的氛围营造出来了。驻村法律顾问用身边发生的案件讲解赡养、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和反溺水、反电诈知识,村民听得很认真,还不时与法律顾问互动。

“这是一场生动、实用的法治讲座,村民信任村(居)法律顾问,有事就找法律顾问,因为法律顾问能给他们办实事、解难题。”二郎镇党委书记石秀琴说,村(居)法律顾问每月都要在服务的村居“坐诊”,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析理,为村居提供治理法律意见、参与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以及法律援助的服务指引等,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法治动力。

宿松县按照现有的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数,结合村(居)两委班子、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等实际,精心组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及时调整充实了全县23个乡镇(街道)212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乡镇(街道)联络员,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明确规定,村(居)法律顾问至少每季度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半个或1个工作日,每月至少提供4小时法律服务,每季度开展1场法治讲座。

宿松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全覆盖,作用成效上也达到了全覆盖。

积极搭建履职平台

“我们县的村(居)法律顾问之所以有用武之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全县乡村遍布百姓评理说事‘合事点’,为他们提供了服务群众的舞台。”宿松县司法局副局长吕靖涛道出个中原因。

近年来,宿松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合事点”建设,主动搭建了解社情民意平台,由村(居)信息员在各个“合事点”了解群众诉求、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同时,创建“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五事”工作机制,对于群众“说的事”及时答复处理,对群众需求服务在前端,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

宿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海燕说,各“合事点”在吸纳“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和“两代表一委员”等“四有”(有热情、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人员参与“合事”的同时,还积极引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派出所民警等专业力量,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同向发力做好普法、调解、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大文章”。

对于复杂疑难问题,“合事点”会将相关信息流转给村(居)法律顾问,由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处置。

据统计,宿松县坚持百姓评理说事“合事点”以便民利民为落脚点,把“点”设在文化广场、集贸市场、村(居)民活动中心等人群聚集地和矛盾纠纷易发地,并依托村民休闲长廊、百年古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古烽火台等现有阵地,建立“合事点”36个,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真正让百姓评理说事“合事点”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社情民意的“搜集点”、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全面参与基层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之一就是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宿松县村(居)法律顾问已经成为基层调解的主力军。

翻开凉亭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陈洪涛的调解档案,一个个生动的调解故事令人钦佩。

烽火村的祝墩组有一块“飞地”在华塘组,以前有小道通行,相安无事。去年,祝墩组进一步扩大了瓜蒌生产规模,需要大型机械进入“飞地”,不可避免需要通过华塘组的地,双方发生纠纷。陈洪涛领衔化解这起矛盾纠纷,最终双方接受了他提出的调解方案。

像陈洪涛这样的“金牌调解员”,还有高岭乡的汪火友、二郎镇的吴金波等人,他们大多数都有一个身份,就是村(居)法律顾问。他们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遇到矛盾纠纷冲在前,摆事实、讲道理、析法律,调解思路清晰、说理析法有技巧,让法律成为村民处理纠纷的优先选项,大大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被群众称为“金牌调解员”,司法行政部门还以他们的名字专门命名调解室。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石海燕说,在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一体化过程中,该县将积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教育宣传员”“困难群体援助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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