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了解到,2022年破产管理人接受上海破产法庭指定,共协助法院办理破产、公司强制清算等案件1314件,同比上升91.3%。
据悉,三年多来,上海市司法局践行高质量发展新理念,持续推动破产制度创新与完善,领导破产管理人队伍走出一条高水平发展的不凡之路。
“人有生老病死,企业不破不立,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犹如救死扶伤的医生,时刻准备着与‘死神’赛跑。”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刘卫萍说,“上海不断推进改善破产管理人执业环境,扎实提升执业水平,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在实践中既能帮扶那些无法存活的企业‘体面’地退出市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能利用高超智慧,整合头部资源,让有一线生机的企业起死回生。”
先行先试建立机制
今年4月,《上海市司法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印发,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指导上海管协推行破产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等工作的指引,从市级层面提供制度保障。
时间追溯到三年前,刚成立的上海管协面对诸多制度空白,决定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从无到有,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如何界定、行业如何自律、人员如何管理等,都需要我们尽快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上海管协副会长郝朝晖说。
于是,上海管协制定通过了《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并以此作为上海管协运作和行业自我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此后又制定了《会员执业纪律规范(试行)》等文件,拟定履职“负面清单”,强化管理人履职监督,并发布《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等行业执业标准,指导管理人规范履职。
除加强制度建设,上海管协还持续推进机制创新,建立了“三级分类”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和升降级动态调整机制。据了解,三级分类制度根据破产案件的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将破产管理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结果对破产管理人进行重新分类评估,保障破产管理人队伍的总体素质和办案质效。
“无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制度是解决问题、确保规范执业的基础。同时通过机制创新实现了工作质效的提升,并全面落实行业自强自律、服务大局的工作宗旨,不断满足市场主体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上海管协监事长朱颖说。
“三化”建设抓好队伍
不久前,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入选2022年度十佳优秀管理人履职案例。上海管协副会长方俊所在的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积极谋划主动服务,确保企业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和债权人多次沟通,制定合理、公平、有效的重整计划,使得濒临破产的企业得以“涅槃重生”。
“破产管理人首先要通过‘望闻问切’准确把脉企业的‘健康’状况和引发破产的主要‘病灶’,然后在法官指导下,制定‘治疗’方案,实现精准‘施治’。”方俊说,“每一个破产案都有不同的‘病症’,管理人除了要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较高的专业能力,还得有十二分的专业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在与‘死神’赛跑中赢得时间。”
据了解,破产管理人队伍一般由律师、注册会计师、清算师三大职业人群“兼职”组成,目前上海共有90家管理人机构和10位自然人管理人,为确保这支队伍“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上海管协建立了“行业自律规范化、业务能力专业化、工作理念法治化”队伍建设“三化”工作机制。
在规范化方面,上海管协坚持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步推进,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队伍首学内容;同时建立双约谈机制,对执业行为涉嫌违规的约谈本人和其所在机构负责人,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上海管协加强与办案机关交流,定期与法院举行管理人履职座谈会交换意见;围绕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在“一月一培训”后开展“一月一研讨”,通过业务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持续提升培训质量。
在法治化方面,上海管协通过举办营商环境论坛和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破产法治、破产保护等理念,破除社会“忌讳”破产的传统观念,促进社会公众形成对破产制度和破产文化的正确认知。
“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是世界银行衡量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三化’建设可以锤炼一支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管理人队伍,为提升办案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实现行业高水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上海管协会长刘正东说。
持续创新优化生态
“你再跟我纠缠,我就让你付出代价……”作为管理人负责人的马律师收到了这样一条“威胁”信息。
威胁者是一家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马律师在接管案件时发现此人在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依然享有高额薪资,于是在职工债权评估时将他纳入了职工平均工资范畴,并暂缓发放补偿金。
马律师在受到威胁后立即向上海管协汇报,并提交了维权申请,得到积极响应。
“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处于夹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尴尬’境地,尤其在利益产生冲突时,双方怨气就会集中到我们身上。”上海管协副会长朱林海说,“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管理人的关怀和保护,全方位营造一个能让他们安心办案、放心施策的良好环境。”为此,上海管协制定了相关维权制度,与公安、法院等司法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管理人的人身安全。
除了人身安全保护,管理人协会还致力于管理人报酬保障。“很多破产企业常常呈现‘无人员、无账册、无财产’的‘三无’状况,管理人辛辛苦苦工作数月甚至数年,却得不到报酬。”上海管协副会长周逸说,“我们专门成立了上海破产管理人报酬专项基金,实现行业的‘抱团取暖’。同时创设了上海管理人专属执业责任险,健全管理人履职保障体系。”
今年5月,上海管协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共同签署四方《协作备忘录》,形成深化合作的“四方机制”,为行业提档升级创造条件。据了解,四方合作领域包括共同研究利益冲突机制、投诉处理、行业执业规范、破产相关立法等内容;同时还在建立专业培训交流机制,畅通信息互通渠道,促进培训资源共享,共同提升管理人工作效率等方面共同施策。
“破产管理人工作不仅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事务,更涵盖了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机制,服务中心工作等重要领域。通过打造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一流队伍,不断优化执业履职的小生态;同时以一流的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到‘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中来,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大生态,在上海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贡献力量。”刘卫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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