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法治热点

对非法社会组织要综合施治

□ 法治时评□ 马树娟近日,民政部公布了2023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包括中国风景名胜景区协会、全国中医专家委员会、中国医师护...

□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2023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包括中国风景名胜景区协会、全国中医专家委员会、中国医师护士协会、中华美容养生行业协会等10家。

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依法运作,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并未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或动辄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头增强自身“权威性”,且工于蹭热点、善于抓“商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已经成为社会“毒瘤”。由于非法社会组织具有隐蔽性、随机性、分散性等特点,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且不断变换招摇撞骗的手法,给监管部门的打击治理工作带来了挑战。

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多年来,各有关部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取得了积极成效。就在今年6月,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此次民政部公布最新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既是开展相关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持续推进常态化监管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公众及时了解这些非法社会组织真实面目,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上当受骗。

当然,非法社会组织之所以大量存在且屡禁不止,除了其自身迷惑性强,公众难以甄别外,也与一些个人、企业想通过其颁发的奖牌、证书装点门面、赢得竞争优势密切相关。这种非正常的社会需求,也为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提供了土壤。因此,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乱象,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相互协作,加大预警打击力度,也需要公众和企业擦亮眼睛,不为虚名所诱、不被“捷径”所惑。

总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综合施治、标本兼治,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共同入手,既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也铲除其生存土壤,才能让非法社会组织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进而无处藏身、寸步难行。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